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700-2022 建标库

5.6  自动化

5.6.1  小型水电站自动化技术改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范》SL229的有关规定。

5.6.2  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的小型水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可靠的数字式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动作时应能作用停机并发出遥传信号;

    2  应具备一键开停机、自动调频、自动调压及有功无功自动调节功能;

    3  应具有遥控操作功能,并将运行信息上传至远方或移动通信设备;

    4  宜装设视频监视系统,并具有自动记录功能;

    5  应装设防盗报警装置。

5.6.3  机组制动系统技术改造宜设置自动制动装置。

5.6.4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宜设置闸门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控制与监测,对于快速闸门还应具备一键落门功能。

5.6.5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文(情)自动测报系统宜与电站微机监控系统数据共享。

5.6.6  采用低压机组的小型水电站,控制设备技术改造宜采用结构简单、可靠的数字式监控、保护、励磁一体化屏。

5.6.7  电气二次屏柜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规定的IP42,柜内宜配置照明及除湿装置。

5.6.8  小型水电站改造应配备通信设备,可配置移动通信设备对电站运行情况与水库水位进行监控。

5.6.9  小型水电站改造可采用小水电站群集中控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