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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发布) 》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54 号  】。   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5》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韩 正 【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保障】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的海域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本市江河水域】与海域的具体—界线由市海》洋局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海洋局!负责本市《海域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受市】海洋局的委》托负责本市海域【使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本市发展改革、【规划:、房地资《源,、,港口、环保、水【务、渔业、海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 第四条(区划【的编制) 市海【洋局应当根》据,国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自:然属性以及本市港口!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海洋功能区》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区划的实施) 【海域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海洋功能区划在!本市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的港口区、航道】区范围内不得—从事与其《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用海项目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应当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予?以迁:移或者?调整具体《办法由市海》洋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六条《(海域使用申—请) 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海域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名称】、用海项目、起止】。时,间,、位置?、面积、用途等【内容;  】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   》  (三)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  :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七条(》海域使用论证—) 下列项》目,。的用海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一)填海《、围海?项目;  】   (二》)海砂开采》项,目; 》。。 ,    (三)【海,底电缆管道项目;】 ?     (—四)100公顷【。以上的用《海项目; 【    《 (:五)毗邻海洋自然保!护,区、港口《区、航道《区,的项目   !  前款规定以【外,项目的用海》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并对论证结论负【责 《第八条?(海:域使用审批》) :市海洋局《。应当在受《理,海域使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征求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或【者报告表《进行评审《市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书面》告知市海《洋局市海《洋局: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市海—洋局应当向申—请人送达海域使用权!批准文件;》经审批不同意的市】海洋:局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第九条(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 ?经营性用海活动【申请使用海域的市海!洋局应当就该—海域使用权》的,出让组织招标或【者拍卖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市海洋局应当与中!标人、买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  (一)出—让海域的面积—。和边界范《围;    ! (二?)出让海域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 : ,   (三)出让海!。域的使?用金    !。 招标、拍》卖的具体办法由市】海洋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海域使用金) 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海洋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十一条—(,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 通?过申:请或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招—标、拍卖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申请人、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向市】海洋局申《请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三)】海,域使用权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   ?  :。(四)海《域使用?金缴付凭证属于【免缴:或者减缴海》域使:用金的提供免缴【或者减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 :经登记的海域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向市海洋【局申请转移登—记   【  (一)转让【; ? :   ? (二)继承;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申请】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海域—使用:权证书; 】    (四)【证明海域权属发【生转移的文件 !第十三条(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 因海域《使用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在?事实:。发生后向市》海洋局?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   (三》),。海域使用权证—。书; 《 :    《(四)?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的证明 —第十四?条(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向市海洋局办理!注销登?。记交还海《域使用权证 】   ?  (一《)海域使《用权有效期》。满,不再续期《的应当在《。使用权期《。满后2?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 ,。  (二《)围海造地项目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应当自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后2》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    《海域使用权依—法,终止后当事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市海洋》局可以依据有关【证明文件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海域使用!权登记册原海域【使用权证书作废 ! 第十?五条:(,发,证和公?告) 符《。合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要求的市海洋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书面《通知登记申请—人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符合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要求的!市海洋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书面通知登记申【请人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经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市海洋【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海域使》用权登记资料—公众可以《查阅 第—十,六条(用途的变【更,)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海域使用权证书!记载的用途使用海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变更用】途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重新申请【海域:使用权 第十】七条(环保要求【)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海,。。洋环境污染》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八条(?设施拆除《) 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在海?域使:用,权终止后《60日内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 第十九条(临【时使用海域)— 使用特定海域3】个月以下的排他【性临时用海应当在使!用前向市海洋局备案!并明确?。其用途和使用—期限其中临时用海毗!邻军事?用海区?、航道区、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的应当—在用海前按照本办】法关于申请海域使】。用的程?序,申领临时海域使【用证临时《使用海域《不得续期临》时用海期限届满用海!单位:应当拆除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第,二十条(禁止行为)! 在使用海》域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     【(一)超越批准的】范围使?用,海域; 》    》 (二)毁损岸【滩影响?领海基线《确定; 【   ? (三)损害海底】。电缆管道 —。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海洋局应当》加强对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二?条(:举报和投诉)— 市:海洋局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违法使】用海:域的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市海洋局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海》洋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临时使用海域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临时用海》毗邻军事用海区、航!。道区、?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不按规【定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毁损岸【滩影:响领海基线》确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损害海底!。电缆:管道的应当赔偿【损失并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