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 , (2008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 :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7, 号 《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9月8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市 长 【 韩 《正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 ,为,。了促进?长兴岛的开发、【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方向】)   【  长兴岛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贯彻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社会配》套,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建成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上海的生态—水源岛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旅游岛为目】标 第三【条,(管理机关》。) ?  ?   市《。政府:设立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 》 ?   ?  管委会》负责统筹研究—长兴岛开发建设【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长兴岛开】发建设 》 , :    开发办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并!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行使下列职责【    】。 (一)组织—实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  !   (二)—拟订长兴岛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方案; !     (】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长兴岛内投资【和开:发建设等《项目的审批; 【  》   (四》)统筹协调长兴岛开!发,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  (五)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长兴岛开发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 崇明县政府应当协!助开:发办做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并负责长兴—岛内的公《共事务管理 —。    【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工,作机制) — :。  :  本市建》立促进长兴岛—开发建设《的下列工作机制【。 :     (一!。)重要?情况沟?通协商机《。制由开发办牵—。头崇明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和单位共同参加定】期对长兴岛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进行沟通与协商】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各】方,的,责任; 】。    (二)重要!审批催办督》办机制崇明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开发!建设的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由开发办!负责催?办督办?;,   【  (三)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对于影【响长兴?岛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开发办可以》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 第五条(开发建】设资金)《 ?    《 长兴?岛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开,发办研?究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生!态水源保《护,) 《    《 长兴岛开》。发建:设,应当依照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切实?保护长兴岛的—生态和饮用水—源安全? 《第七条(规划—编制) 【    长兴岛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体现长兴岛—的发展?方向:和功能特点长兴【岛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开?发办、崇明县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开发办!应当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长兴岛总体规划会】同崇明县《政府组织编制—长兴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     !长兴岛专项规划【由开:。发办会同崇》明,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 ?     长【兴岛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由长兴!。乡政府会同崇明县】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崇明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崇明县【政府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应当征》询开发办的意见 ! 第八条(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 【。   》  开发办应当根据!长兴岛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储【备计划和方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批 》。。 ?    开发办负】责长兴岛的土地储备!并由其委托的—。单位承?担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工,作,前期开?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     —对列入?开发建设《规划的土地崇—明,县政府应当协助做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手续的—办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拆迁的规》定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设工程管理) !     长兴】岛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竣工—备案等工作由开发办!管理 第十】条(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委托及实施】)   【  开发办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在长!兴岛实施《下列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事项  !   (一)外资主!管部门?委托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 》 ,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内外!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 —     》(三)规划》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  :。  (四)》除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占用未利用地外【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等建设项目供!地,的预审; 】   ?  (五)》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    【 (六)《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委托的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砍伐的】审批;  !。   (《。七,)绿化管理》部门:委托的迁移、砍【伐树:木和临时使用公共】绿地的审批; !     (八】),林业管理部门委【托的在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符合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要求、属于—。审核权限内》的占用经济林—的审批; 》    【 (九)水务管理】部门委托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供排水的《审批; 】    (十)房】屋管理部门委托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批—;   】  (?十一)民《防管:。理部门委托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   —  前款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管理的】委,托有关部门应当【与开发办签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对委托事项进行】监督等?具体内?容开发办应当将依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报送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发】办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对其中【专业:性强、审批环—节多:的行政许可事—项必要时指》派专人予以指—导 ? 第十一条(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及》办理) 《 ?   ?。。 开发办《应当会同崇明—县政府设立统—一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服务窗口按照“】一门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对开发办和】崇明:县政府?及其部门《受,理,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     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委,托,开发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外教育、【卫生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长兴岛内学!。校、医院以及—其他社?会,配套等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提供便捷的【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发—办也可以组织教【育、卫生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在长兴岛【。内办:理,学校、医院》以,及其他社会配套等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十二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抄告) 》     崇明】县政:府及其部门涉及长】兴岛开?发建设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抄告开发—。办 ? ?    崇明县政】府及其?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涉及长兴岛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应:当在审批《后,两个工作日》内,抄,告开发办 【。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    【 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管理和行】政许可?事项外开发办—应当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崇明县】政府在?长兴:岛内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  :   崇明县政【府应当组织和协调】崇明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长?兴岛内?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 》 ,   开发办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 《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后续—管理)   !。。  开发办》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长《兴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崇明县政府及其】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行政管《理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