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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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全社会【合理节约《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监:察,机构对用能》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用能》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活动
第四!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管理、协!调工作
省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专项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大设区的市、自!治州和重点用能地】区县:的,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将节》能监: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监察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公—正、规范地开—展监察工作
第!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 :第八条 《省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和国家、省节能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设—。区的市?、自治?州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县(区】、市:),。。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 第九条 》。节能监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用能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情况;
【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效强《制性标准、能效【标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建!筑工程?、公用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投运各环节建!筑节能?标准和能耗标准执】行情况;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管理制度和民!用建筑能效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四)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公《共机构落《实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
: (:六)节能管理—制,度以及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执行情况;
! (七)节能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
—(八)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 (四)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三章 节【能监察程序
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现场监察方式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如实报送节【能,监察有关资料和实】物
第》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能《源利用状况和—整改:情况需现场确—认的;?。
: (二)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生产》工艺或?者耗能设备未—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
, (四)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被【。监察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受事先告!知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实?施现场监《察
: (一《)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或者《同级有?关部:门移送的节能监察事!项;
《。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需要查证!的,事项;
(【三)以?抽查:方式实施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十四条【 实:。施现场节能监察时】。节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人员【并记录或《者录:音;
《 (二)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原!。始记录、《报表、?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对被】监察单位《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有关资【料、工艺流程、生产!场景、设备、设施】。和产品等进行录【。像、拍?照;
(四)要!求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就节》能监察所《涉及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对【被监察单《位实际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现场》监,测;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现场节能监】察,过程中?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听取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如实】。制作节能监察笔录并!由节能?执法人员、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被监察单位拒绝的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六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实物!配合现场监测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
】第十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依法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节?能,执法人员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节能?监察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回避的应当书面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回避【申请
节能【执法人员回避—由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
: 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违反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但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对《其发出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机构根】据被监察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
! 被监察单位【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延期申请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但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和改进?的应当?将整改和《改进结果报送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对《。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节能?监察机?构申请复查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重点跟《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被?监察单?位督:促其整改或者—改进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为被监察!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服务;被监察单位也!可以在节《能,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职责范?。围内要求其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帮助:
第二十—四,条 节?能监察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检,测,和评价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测真实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评价结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对检测、《。。。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测!、评价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本!级或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复》测申请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测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测重【新检测的不得—委托原检测机构【
?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组织的复—测结论为最》终,检测、评价结论经】复测:证明被监察单—位异议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节能监察机构【承担;?不成立的由》被监察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经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措施?;对于淘汰类、限】制类的用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阻碍或者拒】绝节能?执法人员依法进入】现场实施节能监【察的:或者拒不《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实物》及,不配合现场检测【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监!察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被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实施整改措施的】。。。。。。由节:能监察机《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其:不合理用能》行为向社会公布
! 被:监察单位《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监察机【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处!理
第三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依法履行《节能监察职责—的;
? (二)》泄露被监察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