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全社会合【理节约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监察!机,构对用能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用能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活动
第四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管理!、协调工作》
: ,省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专项【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大:设区的?市、:自治州和重》点,用,能地区县的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将节能监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监察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公正、规范!。地开展?监察工作《
第《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 第八?条 省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和?。国家、省节能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 设区的市、自【治州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县(区、市)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第】九条 节能监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用能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情况;
【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效!强制性标准、能【。。效标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建?筑工程、公》用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投运各环节建筑节】能标准和能耗标【准执行情况;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管理制度和民—用建筑?。能效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 (四?。)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公共机构落实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
: (六)节》能,管,理制度?以及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执行情!。况;
(七【)节能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
》(八)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四)—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三章 节》。能监察程序
— 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现场监察—方式
?。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如实报送【节能监察有关—资料和?。实物
第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能源利《用状况和整》改情况需现场确认】的,;
(二)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 , (三?)生产工艺或者耗能!设备未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
(四)—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
? (五?。)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被监察?。单位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受事先告知【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实【施现场监《察
? ,(一)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或】者同级有《关,部门移送的》节能监?察事项;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需要查—证,的事:项;
(三)以!抽查方式实施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十四:条, 实施现场节能【监察时节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人员并记《录或者录音;
】。。 (:二)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原始记录、报表】、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对被监察单位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有关资料、【工艺流程《、生产?场景、设《备、设施《和产品等进行录【。像、拍照;
— (四)要求【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就节能》监察所涉《及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对被监察单【位实际?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现!场监测;《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现场节】。能监察过程中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听取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如实制作节能监察!笔录并?由节:。。能执法人员、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被监!察单:位拒绝的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六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实物配?合现场监测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
第【十,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依法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节能—执法人?员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节能—监,察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回避的应】当书面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回避申请
】 节能执法人员回避!由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
— 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违反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但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对其发【。。出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机构根据被监察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
被监察单位】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延【。期申请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但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和改进的应—当,将整改和改进—结果:报送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对: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节能监察机构申【请复:查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 第二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重点跟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被监察单位督【促其整改《或者改进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为!被监:察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服务;被监》察单位?也,可以在节能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职责范《围内要求其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帮助
? 第二十四条 节!能监察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检测和评价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测真实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评价》结论承担责任
【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对检测、《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测、】评,价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本级或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复测?申请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测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测重—新检测的不得委托】原检测机构
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组织》。的复测?。结论为最终》检,测、评价结》论经复测证明—被监察单位异—。议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节能监察机构承】担;不?成立的?由被监察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经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措施;对于】。淘汰类、限制—类的用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阻碍或者拒绝节】能执法?人员依法进入—现场实施节》能,监察的或者拒—。不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实物及【不配:合现场检测》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监察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被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实,施整改?措施的由节能监【。察机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其》不合理?用能行为向社会公】布
? ,被监:察单位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监察机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处:理
? 第三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节能监察【职责的;
— (二)泄露—被监察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 (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