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全社会《合理节约《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监【察机构对《用能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用能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活动
【第四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管理】、协调工作
【 ,省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专项—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大设区的!市、自治州和重点用!能,地区:县的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将节能监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监《察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公正、规范】地,开展监察工》作
第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 第八条 省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和国】家、省节《能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设区的市、自治州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县(区—、市)?节能监?察,机构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第九条 节》能监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用能!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情况;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效强制性—标准、能效标识【制度的执行情—。况;
《 (三)建筑工程】、公:用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投【运各环?节建筑节能标准和能!耗,标准执行情况—;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管理制度和—民用建筑能效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 (四)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公共机构落】。实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节《。能管理制度以及【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建》立、执?行情况;
(七!)节能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
《(八)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四)能源管理—人员和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三》章 节能监察程序
! 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现场!。。监察:方式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如实—报送节能监察—有关资料和实—物
: 第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一)能源【利用状况和整改【情况需现场确认【的;
(—二,)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生产工艺或者—耗能设备未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
(四)—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被监察《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受事》先告知条件》限制可以《直接:。实施现场监察
!。(一)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或者同级】有,关部门移《送的节能监》察事项;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需要查【证的事项《;
(三)以抽!查方式?实施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十四:条 实?施现场节《能监察时节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人员!并记录或者录—音;
(—二)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原始记》录、报表、技术【文,。件等资料《;
? ,(三)对《被监察?单位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有关资料!、工:艺流程、生》产场景、设备—、设:施和产品等进—行录像、拍照—;
(四)要】求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就节能监—察所涉?及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对被监!察单位实《际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现:场监测;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第十?五条 现场》节能监察过程—中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听取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如实制作节》能监察笔录》并由节能执》法人员、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被监?察单位?。拒绝的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 第:。十六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实物配【合现:场监测?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
— 第:。十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依法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节能执法人!员,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节能】。监察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执!法人员应《当回避的应当书【面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回】避申请
—节能执法《人,员回避由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
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违—反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被【监察:单位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但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对其发出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机构根?。据被监察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
》 , 被监察单位—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延期:申请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但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监》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和改进的!应当将整改和改【进结果?报送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对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节能监察机构】申请复查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重点!跟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被监察单位督促】其整改或者改进
】。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为?被监察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服务:;被监察《单位也可以在—。。节能: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职责!。范围内要求其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或】者,帮助
第二【十四条? 节能监察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检测和评!价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测【真实: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评】价,结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对检测》、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测、评价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本级或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提:出复测申《请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测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测重新】检,测的不得委托原【检测机构
【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组织的复测结】论为最终检测、评价!结论:经复测证明》被监察单位异议成立!的复测费用由节【能监察机构承担;不!成,立的由被监察单【位,承,担
? 第二十六条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经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措—施;对于淘汰类、限!制类的用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阻》碍或者拒绝节能【执法人员依法进【入现场?实施节?。能监察的或者拒不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实物及不配】合现场检测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和实物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监察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被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实施》整,。改措施的由节能【监,察机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其不合理】用能行?为向社会公布—
被监》。。察单位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监察【机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处理
第】三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节能【监察职?责,的;
(—二)泄露被监—察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四)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