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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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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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 10 【。号
】 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8月4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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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省长— 胡春《华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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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无障碍】设施:功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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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和,设,置的无?障碍标志包括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无障碍标志!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以及无障碍厕所!、厕位等设施—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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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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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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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园《林、交通、公安、】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铁路、—民航管理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有关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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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残疾人联合会】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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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及其》工作经费分别—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应当: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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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提供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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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所需费用列入—建设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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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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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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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行步道?、公共建筑的地面平!。整、防滑其出入口】设置坡?。道,或者缘石坡道;【。
【 (二)铺设盲!。道保持连续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及其拉线、地下检查!井,、树木、垃圾—桶等障碍物并—与周边的《。公共汽车《停靠站、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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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共汽车《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的【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颜色、形式和!内容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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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服务台、》公用电话的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电话!;
【 (五)公共!建,筑的玻璃《门、玻璃《墙、楼梯《口、电梯口和通道】等处:设置警示信号或者】指示装置《;
【 : (六)无障【碍设:施颜色鲜明》与周围环境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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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无障碍?设施按规定》统一设?。置国际通用、—。规范的无障》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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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路段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上设置】提示音?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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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第十】二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对未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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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和施工规《程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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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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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建成但未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建筑物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改,造规划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根据改造规划对建!筑物进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改造所需—的资金由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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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内的道路【。、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并在无!障碍设施因损毁【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及》时予以修复所有权】。人与经营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自【行约定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修,复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承担!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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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禁止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设置警示信号或!者指示装置》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立即恢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因:。占用无障碍设施造成!无,障碍:设施: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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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营运的公共汽【车应当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其营运?标志、标识》应当保持醒目—。便,于视:力残疾者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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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火警、匪》警、医疗急救和交通!事故处理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言语残疾者【的报:警和急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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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并有权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以及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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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违反?本规定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不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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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建成但未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建筑物《不制定改造》规划的?;
】 (三)不按规!定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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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贪污、挪】用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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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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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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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损毁无—障碍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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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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