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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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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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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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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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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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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