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静特性
6.5.1 一般要求
静特性的型式检验应符合6.5.2~6.5.5的要求,出厂检验应符合6.5.2.1、6.5.4.1和6.5.5.2的要求。
6.5.2 稳压精度等级AC
6.5.2.1 稳压精度A应按公式(1)计算:
式中:
△+ ——出口压力实际值与设定值间正偏差,单位为兆帕(MPa);
△- ——出口压力实际值与设定值间负偏差,单位为兆帕(MPa);
P2s ——实测设定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6.5.2.2 调压器应符合制造单位明示的稳压精度等级AC及相应的最小流量Qmin和最大流量Qmax,其稳压精度等级AC应符合表12的要求。
6.5.2.3 压力回差△Ph应包含在稳压精度范围内,并应按公式(2)计算:
式中:
△Ph ——压力回差,单位为兆帕(MPa);
AC ——稳压精度等级;
P2s ——实测设定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6.5.3 静态
在调压器稳压精度等级AC满足6.5.2的要求前提下,出口压力因调节元件的微颤引起的振荡幅值不应大于下列两值中的较大值:
a)
b)0.1kPa。
注:调压器的静态反映了在进口压力P1和流量Q均处于稳定不变时调压器的工作状态。
6.5.4 关闭性能
6.5.4.1 调压器关闭压力等级SG应符合表13的要求。
6.5.4.2 调压器关闭压力区等级SZ应符合表14的要求。
6.5.4.3 调压器静特性线族关闭压力区等级SZP2应符合表15的要求。
6.5.5 内密封
6.5.5.1 型式检验
内密封泄漏量不应大于表11的规定值。
6.5.5.2 出厂检验
内密封泄漏量不应大于表11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