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1 】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
:
3.1.【。1 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要求
】 1》 , 为照亮整个工作场!地通常?应设一般照明;
!
— 2 同一场地!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和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
— 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地若只装设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
【 , ,。。 :。。4 在一个—。工作场?地内:如果只设局部照明往!往,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一般不应只设局!。部照明但在特殊工】作地点可《采用单?独的局部照明也有】利于节约《能源:
3【。.,1.2 》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要求:
:
】1 : 所有?室外工作场地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设【置,照明
【
, , : 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
!
《
》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地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地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
: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地有警示作用的照!明,等;
!。 ,。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 3 《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地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
4! 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值【班设置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其对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 : 5 在—飞机场周《围建:设的建筑物、烟囱】、水塔?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