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582-2010 建标库

4.3  眩光限制

4.3.1  室外作业场地的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GR值应按本标准附录A计算,各工作场地的GR最大允许值宜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

4.3.2  防止或减少眩光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  合理的布灯;

    2  限制灯具亮度;

    3  采用漫反射的表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