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煤泥水系统建(构)筑物
10.1 结构布置
10.1.1 沉淀塔的支承结构应根据其高度、直径大小、抗震设防烈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由于这种结构在地震作用下损坏较严重,故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时宜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
10.1.2 浓缩池为一般选煤厂煤泥水系统常用构筑物。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有关规定要求,选煤厂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设施,我国选煤厂设计中常将多台浓缩机中某台设计成事故浓缩机,其型号与正常工作浓缩机相同互为备用,其浓缩池也相应相同互为备用,每一个都可为事故煤泥水水池。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单独设置事故煤泥水水池。
浓缩池池底位于地面以上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其他结构类型支承时称为架空式浓缩池;浓缩池池底、池壁坐落在地面上时称为落地式浓缩池。落地式浓缩池又可根据池壁埋深分为半地下式和地面式两种。池壁埋深大于壁高一半时称为半地下式,池壁埋深不大于壁高一半时称为地面式。一般浓缩池直径较大,池壁高度较低,底部为扁锥形状(坡度很小),矢高很小,空间作用也小。分离式底板无法调整地基的不均匀沉降,较大的沉降差会造成底板接缝开裂渗漏煤泥水;较大的地基沉降差也会在架空式底板梁板内产生较大的附加应力,造成底板开裂。
10.1.3 浓缩池是煤泥水系统主要构筑物,规定浓缩池直径的模数,可以推动浓缩池设计走向定型化,有利于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同时有利于施工模具定型化和重复使用。本标准采用的模数,是以我国多年来已建成的浓缩池为基础的。
10.1.5 落地式浓缩池可根据池壁埋入土中的深度、地下水位高低、直径大小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结构型式。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且直径不大于15m的浓缩池可考虑采用素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根据多年的工程设计经验,当浓缩池直径大于或等于18m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经济、合理。当浓缩池直径大于或等于40m、池壁高大于3m时,若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厚度一般为350mm以上,配筋量也大;若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厚度及配筋均较经济、合理。例如我国特大型选煤厂平朔安家岭选煤厂50m直径浓缩池池壁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厚度仅为250mm,水平非预应力构造筋也较小,经济效果及使用效果良好。有抗震设防要求时,浓缩池不宜采用砌体结构。由于浓缩池是用来储存煤泥水的,在地震作用下,砌体结构延性很差极易损坏,故有抗震设防要求时不宜采用砌体结构。
10.1.6 选煤厂位于我国寒冷及严寒地区或风沙较大的地区,由于生产需要需将浓缩池围护时,在抗震设防区宜将顶盖及围护墙做成轻型结构。关于外围护结构是自成体系还是架设在浓缩池池壁上,应根据工艺布置(如中心传动或周边传动等)及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10.1.7 一般落地式浓缩池地道顶部就是浓缩池分离式底板,且落地式浓缩池地道为地下结构,选煤厂浓缩池直径目前一般在50m以下,地道长不超过30m,且受温度影响不大,考虑到防水处理对其结构型式做此规定。
10.1.8 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10℃的严寒地区,冻胀影响对砌体结构的影响很大,砌体结构破坏严重,极易造成煤泥水外泄的环境事故。
10.1.9 煤泥沉淀池池底板常采取的抗冲击措施一般是在刚性底板上做一层300mm~500mm厚的浆砌毛石或毛石混凝土,当被清理煤泥设备破坏后可以方便地进行更换。
10.1.10 煤泥中硫、磷及水分对吊车栈桥柱腐蚀很大,尤其是钢柱。当吊车栈桥柱为钢结构时,应对距离地面至少0.5m范围内采取包裹混凝土(也可将钢柱下部混凝土支墩升高至地面以上0.5m)或其他防腐蚀措施。
10.1.11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16有关规定要求,一旦煤泥水管道支架出问题则会造成煤泥水管道损坏,导致整个选煤厂停产,厂房外生产管路多以煤泥水管道为主,且管径较大、荷载较重,煤泥水管道支架支承高度较高,故增加了对煤泥水管道支架的要求。
煤泥水管道支架之间无水平构件连接管道直接架设在支架上时称为独立式支架。相反,当支架间有水平构件连接时管道架设在支架间水平构件的横向构件上时称为管廊式支架。当与其他管线并行时宜综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