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583-2020 建标库

9.3  构造要求

9.3.1  随着高标号水泥的大量应用和HRB400级(新Ⅲ级)钢筋作为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主力钢筋,过低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已不能与国家在该领域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对于钢结构而言,为保证承重结构的承载能力和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钢材厚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和材性。本条根据选煤行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车间的环境条件,对使用的最低钢材牌号及质量等级做了规定,并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提出常温冲击韧性的要求。

9.3.3  厂房的底层框架梁一般埋深都比较浅,在寒冷和严寒地区往往由于土的冻胀使地梁产生反拱,出现裂缝,对结构的使用寿命和安全使用带来危害,所以应在地梁下采取架空或铺填松软非冻胀材料等防冻胀构造措施加以解决。

9.3.5  楼梯采用框架与填充墙混合支承将导致受力不协调,地震时,砌体填充墙极易开裂甚至倒塌破坏。

9.3.7  振动设备较集中的楼面一般是操作人员活动最多、楼面振幅最容易超限的区域。根据调查显示,虽然板跨仍在常规经济跨度2.7m附近,但在大型振动筛、离心脱水机等动力设备周围的楼板就很容易出现共振和振幅超限的情况,故本标准对楼板的整体性做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