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构造要求
11.3.1 露天矿破碎站平台挡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挡墙顶端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0mm;挡墙扶壁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0mm;挡墙钢筋应内外双层配置,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挡墙内侧接触岩土部分,应增加50mm厚的附加保护层;
2 挡墙壁板水平配筋总的最小配筋率应为0.4%,挡墙壁板竖向配筋总的最小配筋率应为0.3%;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且不宜大于25mm;最大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也不宜小于70mm。
11.3.2 露天矿破碎站平台挡墙采用钢结构,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挡墙主体构件的连接应采用高强螺栓、螺栓连接,附属构件连接应采用高强螺栓、螺栓连接或焊接连接;
2 挡墙构件必须采取除锈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应满足潮湿环境条件要求,若接触的土体对防腐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其特殊要求。
11.3.3 破碎站挡墙及边坡直接利用岩体及加固复合体结构、土体处理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直接利用岩体的挡墙及边坡,需对岩体表面采取防止风化掉落的保护措施。
11.3.4 露天矿破碎站汽车卸料平面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卸料平台,平台平面尺寸可依据运输车辆型号设计,最小厚度不宜小于300mm。
11.3.5 露天矿破碎站平面边坡边缘处的警示墙或土堤高度应依据运输车辆型号设计,最小高度不宜小于8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