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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绝缘导线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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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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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7.【2.8 这两条【是,对原:规范第5《.2.7条的修改】条文仅将“》金,属管”改为》“金属导管”;【“金:属线槽”改为“金属!槽盒”;“在—建,筑物的顶棚内—”改为“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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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8条的修改条文】。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并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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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9条的修改条文仅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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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 本】条是为了防止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损!坏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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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3 金属导管是不适!合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但是对于《短距:离非重要用电负【荷的线路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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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4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3条的修改条—文,新增了导线》在金属?槽,盒内:。的布线要求
】
(Ⅵ)】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
7.2.—33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0条?的,修改条文《新增高温场所不宜采!用,明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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