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绝,缘导线?布,。线
》。
(【Ⅲ)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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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7、7《.2:.8 这《两条是对原规范第5!.2.7条的修改】条文:仅将“金属管”改】为“金?属导管”;“金属线!槽”改为“金属槽】盒”:;“在建筑物的顶】棚内”改为“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
7.2.【10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8】条,的修改条文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并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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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9条!的修改条《。文仅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
【
7.》2.12 本条【是为了防止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损》坏而规定的
!
:7.2.13—。 金属导管是不【适合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但是对—于短距离非重要用】电负荷的线路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7.2.《14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3条的修》改条文新增了导线在!金属槽盒内的布【线要求
】
(Ⅵ)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7.2.33—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0?条的修改条文—新增高温场所—不宜采用明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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