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GB 50054-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100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4-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7、3.1.10、3.1.12、3.2.13、4.2.6、7.4.1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器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备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 系统和PELV 系统及FELV 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至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首都体育馆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原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保定市满城长瑞管业有限公司 湖州久盛电气有限公司 国际铜业协会(中国) 无锡TCL罗格朗低压电器有限公司 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贺湘琨 王增尧 邵晓钢 丁 杰 刘叶语 王厚余 任 红 徐 辉 张 萍 王长瑞 王建明 王大刚 潘立新 凌全新
主要审查人:王素英 李道本 王金元 毛文中 黄宝生 姚大林 余小军 钟景华 姚 杰 邓重秋 季慧玉 罗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