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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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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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第 7 号】
】 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08年1月》7日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郭庚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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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规范节能监【察,工作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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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节能:管理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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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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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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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监测和考—核体系?将节能降耗》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并?。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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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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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节能监察管理工作】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节能监【。察日常?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察的有关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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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建立节能】。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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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节能监察机【构举报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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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对?年消耗能源在—。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设区的《市节能监《察机构在省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对年消耗能源不足】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并将监察【结果报省节》能监察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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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
【 (一)在【用,。能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在?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
【
—(二)落后的耗能过!高用能?产品及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的淘汰及限制使用!。情况;
】。
(三)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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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生产的!能源:产品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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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用能》。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能效限值》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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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采用【节能技术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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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节能岗位和人】员设置节《。。能教育培训以及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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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发《放能:源使用?补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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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节】。能监察可以》。采取现场监察—或,者,书面监察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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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 :(,一)用?能单位因《技术:改造等原因致—使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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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举报、】投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用能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使用能!源的;
》
【 (三)需要—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测的;
》
】(四)需要现场确认!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
》 (五)按》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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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现!场监察时被监察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当到场未到场的!不影响监察工作正】常,进行在现场监察过】程中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制作监!察笔录如实》记录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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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等要求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内容】必须全面、准确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被监察!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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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及》样品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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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及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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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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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样品并查】。阅、复印或者抄录】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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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向被监察单位—提出质询要求—其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
》
(—三)对被监察—单位:与能源利用》状况有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生产经营场景、!产品等进行记录【、录音、录像、【拍,照;
】 (》四)对被监察单【位的用?能设备和《。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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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制止、纠《正被监察单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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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
《 被监—察单位认为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回】避,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节能】监察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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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时》应当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第十七条 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用能:行为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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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通知书、节能】监察意见书应—当自监察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交《被监:察单:位,
【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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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被监察单位对—节能:监察机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复【查结:论,告知被监《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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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节—能监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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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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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依法履!行节能监察》职,责的;
】
《 (:二)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
【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四)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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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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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阻碍节能监察【工作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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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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