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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8,〕 第 11 号】 《 ,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8月《25: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胡?春华 》 二○?○八年九月二日 】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城市和镇规划区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 【  《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  (?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 , (二?)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 :    (三)【。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  ? ,  (四)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第七【条 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依法签订合同 !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    (二)【流转:方式; 《     (三!)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  ?   (四)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 —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  :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  ?  : (八)违约责任】 第八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九条 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的土地征收价格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折《。算的数额确定—。 : 第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所有权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以及》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所有权人拟】订,出让或者出租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方案经!批准后由所有权人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在土地【有形:市,。场组织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出租;】 ?  :。   (四)中标人!、竞得人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所有权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     【(,五)中标人、—竞得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一)】双方当事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供【地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三,)经批准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 ?  :  (四《)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 第十三条 —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用途!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经所【有权人和设区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双方!当事人变更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 第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所有权【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按照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处理出让、—出租合同未》约定: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处理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六个月?前,向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让或者出租》手续 ? 第十六条 使】用,权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在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不得收!回,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确需使》用已经?出让、出租的集【体建设用地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所!有权:人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对使用权人【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取得的土地收】益属所有权》。人,所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八—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者:转租使用《权人转让或者转【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并且?房屋建设工程—的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者已】开发土地面积达到应!开发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 ,第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受让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的转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 :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相关合同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将转让、《转,。租,情况告知所有权【人 : 第二十二条 】。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第二十三【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灭失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转租—、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转租、》抵押 第—二十五条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第二十六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示范:文本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