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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8〕 !第, 11 号 ! ,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8月2!5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胡!春华 —二○○八年九—月,二日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城市和镇规【划区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 —   》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  ?   (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    《(二)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    《(,。三)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  (四)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第七条? 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依?法签订合同 — ,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   ? (:二):流转方式;》 :  ? ,  (三)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  : (四)《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 《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   ?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    《 ,(八:。),违约责任 》 , 第:八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九条 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的!土地征收价格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折算的!数额确定《 第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一)所《有,权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以及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所有权人拟》订出让或《者出租?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方》案经批准后由所【有权人?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在:土地有形市场组织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出—租;  【   (《。。四)中标人、竞【得人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所有权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     》(五)中标人、竞】。得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双方当事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供地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三)经!批准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   (四)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第十三条《 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用】途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经所有权人和设【区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双方:当,事,人变:更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 【 第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所有权!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按照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处理出》让、出租合同未【约定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处理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六个月前向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让?或,者出租手续 【。 第十?六条 使用权—。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在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不得:收回: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确需使用】已经出让、出租的集!体,建设用地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所有权人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对使用权】人依法予以补偿【 : 第:。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取得的土地【收,益属所有权》人所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 第?十八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者转租使!。用权:人转让或者转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并且房屋—建设工程的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者:已开发土地面积达】到,应开发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受让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的转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相关合同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将转让?、转租?。情况告?。知所有权人》 第二十二条】 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 ,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 第二十三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灭失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转租、》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转租、》抵押 》第,二十五?条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第二十六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示范文本《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