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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 (200】8年2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等,3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及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的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河道》。采砂行?使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财政、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河道采砂《规划 第五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防—洪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 ,河道采砂规划内【容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电力、通信】等设施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    — 主要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跨设区的【市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设!区的市?编,制 :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因河势、砂石!。资源:分布发?生变化需要修改河】。道采砂规划》。的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条【  :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禁—采区:。和可采区《;   (二)禁】采期和可《。采期;   (三】)采砂控制量—。和,开采深度;   】(四)采砂方式和】采砂设备的控制规】。。模;   》(五)砂石筛分场】的布局及《控制数量;   】。(六)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 【  (七《),采砂结束后形成【的河道断面》规定 第八条   !  河道的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和涵闸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二》)铁路、公路、桥梁!、码头、《航道、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三)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四)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五)其他依—法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第九条     】每年自7月1日【至、8月15日为禁!采期:8月16日至翌年6!。月30?日,为可采期《   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出现险!情、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者河道—输水等?。情形不宜《采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河《道管理?权限:划,定临时禁采区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第三?章 河?道采:砂,许可 第十》一条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或者》发包河道采》砂经营权 第十二】条 :    《申请河道采砂—许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河道采—。砂规:划,。;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   (—。。。三)有相应》。。的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五)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第十!三条   》  :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  (二)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  :(三)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 , (四)《。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五)》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河道!采砂许可的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河道《采砂申请 》  河道采砂申【请书按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 》第十四条     !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五条 — ,  : 申:请河:道采砂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后属于本级》审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报】。河系管理机构—备案:不属于本级审批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日提出初—审意见 《 , 属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报》河,系管理?机构:备案   属于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河系管】理机构自《收到设区的市审【查,意见之日《。起5日内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河系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后:。应当于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 《  :  河道采砂许【可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自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函以后应当于1【0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因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的期限内【   ?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审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行】政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河道采砂申请批】准后向?申请人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告知同级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河道采】砂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  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对:同一河段提出—河道:采砂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作出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的》。决定其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采砂】; :  (二)随—时转运、清除或【者复平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   (三】)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   ?(四:)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堤顶路面、水!文观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宣传牌?。、界桩、里程桩【和河道生物防—护等工程《设施;  》 (五?)在禁?采,期、临时禁采期、】临时禁采区内应当】停止河道采砂活动并!将采:砂作:业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 【  (六)将河【道采:砂许可证《正本:悬,挂在:采砂现场《或者采砂设备上明】显的:位置副本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     在通航航!道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必须服从航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航】安全要?求并在作业区域【设立明显《作业标志《保证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可采期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章 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3日内《按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一次性依标》准,向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以后应当于次日按】上解比例、数—额、级次一次—性缴:入财政?征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    河》道采砂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五条 !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使用管理办法—及上解?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缴费人有权拒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河道清障保》证金采砂活动结束后!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清障合》格后将清障》保证金全额退—还采:砂单位和个人采砂单!。位和个?。人不予清障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清除所需—费用从?河道清?障保证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采砂单位和个【人负责补《足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情—况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九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二)要求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资料;【   ?(三)责令》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 》 第三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业》主信誉?制度对河《道采砂业主的采砂】活动情况建立档案并!作为下?一,个可采期河道—采砂申请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已: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擅自》修改河道《采砂:规划的;   (】二)违反本规—定审批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三:。)不:履行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河道采砂《秩序混乱或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四)不《按规定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的,;   (五—),截留、挪用》河道采砂管理费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奉奉最高限额依】照有关?法规规定执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 ,。 ,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奉;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 ?第三:十,六条     阻碍!。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1989】年8月2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