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
(2》008年2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等3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及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的活动
第】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河道采砂行使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河道采砂规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防洪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河》道采砂规划内容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电:力、通信等设施【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
主要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跨设区的《市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设区的市编制!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因河【势、砂石《资,源分布?发生变化需要修改河!道采:砂规划的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条— ,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禁采】区和可采区;
【 (二《)禁采?期和可?采期;
》 ,(三:),采砂控制量和开【采深度?;
《(四)采砂方式和】。采,砂,设备的控制》规模;
—(五)砂石》筛分场的布局及【。控制数量;
】(六)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
?。(七)采砂结束【后形成的河道断面】。规定
?第,八条
【河道的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和涵闸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二)铁路、公路、】桥梁、码头》、航道、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三)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 (四?)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五!)其他?依,法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第九条
【 每年自7—月1日至、8—月15日为禁—采,。期8月16日至翌】年6月30日为可】采期
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出现:。险,情、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者河道输水等】情形:不宜采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河道—管理权限划》定临时禁采区—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第!三,章 河道《采砂许可
第十一条!。 :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或者发包河道采】砂经营?权
:第十二条
【 申请河》道采砂许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河道采》砂规划;
—。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
【(三)有相》应的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五)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三)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五)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河—。道采砂许可的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河道采!砂申请
—河道:采砂:申,请书按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
第十四》条
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五《条
申请河!道采砂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后属于本级审】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报河系管理】机,构备案不属于本级】审,批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日提出初审【意见
属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报河:系管理机构备案
!。 属于?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河系管理机—构自收到设区的市】审查意见之》日起5?日内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河系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后应当于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
! 河:道采砂许可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自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函【以后应当于10【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因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的期限内【
: 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审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行政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河道!采砂申请《批,准后向申请人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告知同级【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河道采砂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有两个以上申请【人对同?一河段提出河—。道采砂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作!出,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的决定其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采《砂;:
(二)随时】转运:、清除或者复平【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
《。 (三)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
(【四)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堤顶路面、水!文观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宣传牌、界】桩、里程桩和—河道生物防护等【工程设施;
】(,五)在禁采期—、临时禁采期、临时!禁采区内应当停止】河道采?砂,活动:并将采砂《作业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
? (六)《将河道采砂许可证正!本悬挂在《。采砂现场或者—采砂设?备上明显的位置副】本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
— ,在通航航道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必须服从航】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通】航,安全要求并在作业区!域设:立,明显作?业标志保证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
《
第二十一》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可采期《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章 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3日】内按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一次【性依标准向》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以后应当于次!日按上解比》例、数额、级次一次!性缴入财政》征,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
: 河:道采砂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五条 》
?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使用管理办法【及上解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缴费】人,有权拒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 【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河道!清,障保证金《采砂活动结》束后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清障合格后将清障保!证金全额退还采砂单!位和个人采砂单【位和个人《不予清?障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清除所需费用!从河道?清障保证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采》砂单位?。和个人负责补足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情:况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九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 (二)要求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资:料;
》(三)责《令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
《
第三十《一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业主信誉】制度:对河道采砂业—主的采砂《活动情况《。建立档案并作为下】一个:可采期?。。。河,道采砂?申请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已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擅自修改河—道采砂?规划的;
(】。二,)违反本《。规定审批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 ,(,三)不履行》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河道:采砂秩?序混乱或《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不按规定《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的;
》 , (:五):截留、挪用河道【采砂管理费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奉奉最》高限额依《。照有关法规规—定执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奉;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奉
第三—十六条
— 阻碍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 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1989【年8月?2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