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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1,99:7年1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2 号发—布 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 20《07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修?订 20《16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2号》第一次?。。。修,正 2018年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含乡)政府【所在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及时查》处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并为举报人和【投诉人保《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益宣传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  第八条》 ,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设区的市、风】景旅:游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九条 ?城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加强对《沿街:市政公用、供电、通!信、防空、交通、】消防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完好和整!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定期粉刷、油饰!和清洗;顶》部、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得擅:自设置遮雨(阳)棚!;,设置安?全网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 第十一条》 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道路改建、】扩建的应当将原有】架空管线《同,时改为地下管道【(管廊);废弃的杆!、管、箱等设施【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规【范、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户外广告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式样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 (?二):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新陈旧、破损】的广告; (三)】霓,虹灯:、电子?屏(牌)、灯箱体形!式的户外《广告应?当保持显《示完整显示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招牌和指示】牌应当规范设置招】牌和指示《牌不安全、牌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品—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城市广场周边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两—。侧的:店铺不?得超出门槛和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 第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在城市的非!主要街道规划设置】临时的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摊点:。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第:十八条?城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街工地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二)!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 —(三)施工机具和材!料应当摆放整—齐; (四)—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作业扬尘》; (五)施工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施工废水【和泥浆需排入下水道!的必须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排放; (六)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修,复工程竣工》时应当平整现场、恢!复路面;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第二十条 机】动车应当在城市停】车场、?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人!行,道、:绿地以及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停放 非机动—车应当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等不准《停放的区域》停放因停《放车辆损坏人行道】路、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建!、改:建,道路应?当,。。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点纳入规划合【理设置 第》二十:一条 城市雕塑、】雕像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雕塑、?。雕像的?整洁、完好 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体保持清洁水!。面无漂?浮,物,;, (二)驳岸、护栏!、涵闸?、泵:站等设施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重点?地区临河驳岸的排水!口应当设《置,在隐蔽处或者采取措!施遮挡?保持驳岸立面—整洁; 《(四)停泊》船只应当保持外【观容貌整洁船上【物品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改善》环境卫生作业条件 !第二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果,皮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停车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其有关附!属用房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符合方便—群众、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临时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等举办商业、文化!及其他?。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保《持道路、《场地的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清除临—时设施?及废弃物 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下列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一【)城市广场、公【园; (二》)市区街道; (三!)旅游?景点、饭店、—旅,馆、商场、》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馆)、【飞机场、港口、车】站、停车场》、医院、集贸—市场; (四)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 第《二十九条 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造型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内:部,设施齐全;公共【厕所的进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导向标志;化!粪池应当设置在粪】车能:通行的地方公共厕所!的,粪便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雨】。水管、水《沟、江河有污水管的!地区应当排入污水管!;没有污水管—的地区应当》建立化粪池排放【。系,统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下?水道、水沟、江河】 ,第三:十条 公共厕所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由公共厕所所有人、!经营管?理者进行建设、维修!、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必须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应》当,及时打扫定期喷【药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设施完好 !第三十一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门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经【批准可以《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其用!途的必须征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迁、—。。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拆一还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各类开发区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待建地块由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三)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区域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四!),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带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城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五)跨城【区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设区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三【十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和粪便投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居民》应当维护居住区的环!境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和粪便 》临街店铺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 第三《十八:条 除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外的其他《城市环?境,卫生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支付服务—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或者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二)【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 (【。三,)从楼上向地面【。或者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 !。(四:)在城市道路上占】道冲洗车辆向—城市道路排放洗车】污,水; (《五):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 (六)【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 (七)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 ,。(八)在街》道上从?事家禽家畜》屠宰、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等活动》;,。 (九)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 (十)在道【。路两旁堆《积清掏出的下—水道污泥; (十】。一)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以2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倾倒—、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被占道面积【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以及?未按照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该设施建设费用3】。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共厕所或—。者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十】八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侵占、损坏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未设镇建制的】集镇、独立工矿区】、,国,有林场?、农场等城市—型,居民: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