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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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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5 号
!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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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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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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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 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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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
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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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 :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
—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
【 ?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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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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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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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 ?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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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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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
: :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 》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
第二十二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 , :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 ?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 :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 ?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
》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 ,。 ?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 :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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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三十一—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 ,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 ,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 第三十五条— 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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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
《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不?适用本办法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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