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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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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5 号》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 王岐山
— ,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 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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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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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 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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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 ,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
: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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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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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
《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
—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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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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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
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
,
:。 《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 第二十二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
: ? ,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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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 第二《十,四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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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三十《三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 :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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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
: 《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 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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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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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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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 《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 ,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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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五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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