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5 号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    《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    《。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 ?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 ,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 ,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 ?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 第十六条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   ?。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   ?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 第二十二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  》。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 ,  : ,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   —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 第二十四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 第二十六—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三十》。一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 :   ?。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 第三?十,五条 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    》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五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