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19《5, 号 —    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 王岐山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检查《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护参加大型社会活】动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检查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安全检查是指对进入!大,型,社会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     本【办法所称大型社【会,。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主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第三【条 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应《当由:主办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的纪念、!庆典等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大型活动主】办者组织实施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     (一!),根据:大型活动场所、规】模、内容《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   ?  (二《)指派工作人员对安!。全,检查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 ?。   ? ,(三:)查处安全检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 第五《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安全检查规】定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 【   》  (三《),配备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和设备【。;   【  (四)划定安全!检查:通道和区域》。设置相应标识对安】全检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     》(五)为乘》坐轮椅、《安装假肢《或者体内植》入医疗器械等有【特殊情?况的人员设置专【门的安全检查通道和!场所;   !  (六)接受【公安机关《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可,以,自行实施《安全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全检》查  —  :。 大:。型活动主《办者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全检查《的应当与其签订【。安全检查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 ,第七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安全检查方【案和其?他相关材料 — , 第八条 大型【活动场所《。提供:者应当根据安—。全检查?方案提供必要的安全!检,查场所和通》道在安全检查区域】。按规定设置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并—保存图?像,资料 第九条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大型活动】场所    ! (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    【 (二)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 — ,   ?(三)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  —  : (四)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影响《大型活动秩》序的:其他:物品 《 ,第十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对携【。带,。物,品有限制《性要求的应当在【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在《售(发)票》时向社会公告并【在入:场票证上注明—    【 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的物品—大型活动主》。。办者: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限制?受检:查人携带《     大!型活动主办》者已:经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公告》。限制:携带:的物品不得在大型】活动场所内销售【 第十》一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就《近设置物品寄存处】方便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临时寄存物品 】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件; 】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    《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  ?   (五)发【现受检查人携带【限制携带的物品【的告:知,受检查人《将物品寄存或者【自行处置; !    (六—)发现不能排除疑点!的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立即向—现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三条 ?受,。检查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限制携—带,的物品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大型《。。活动场所 — 第十四《条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扰乱安全检查秩!序;    ! ,(二)在安全线以】外排队等候》依次接受《安全检查; —     【(三)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自行取出接受检查】; : : ,  :  (四)》。车辆接受安全检【查时应当熄火驾驶员!和乘车人应当下车接!受安:全检查; 】   ? (:五)人员、物品和车!辆离开?活,。动场所?后再次进入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不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活动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三)、(六—)项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安全】检查实施《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七条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