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 第 196 号 ! ,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    《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 ?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 :。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 ?。 ,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 ,  :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 ,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