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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196 号 !  :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 王:岐山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 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 :  :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 :。   ?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    《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   》。。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 ,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 :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 ,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