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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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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1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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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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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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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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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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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 《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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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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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 》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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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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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 ? ,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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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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