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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
第 196— 号
— ,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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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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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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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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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 ,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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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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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 : :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
: ?。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 ,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 《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 ,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 ,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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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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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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