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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19?6, 号 ? ,   《。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   ?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    》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 ,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   《 ,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  :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   》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   《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  :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    》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  :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    》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 ,   《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