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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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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 ,1,93 号
【 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王金山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节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第》四条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五【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原建设用地—由申请置《换方负责复垦;【其中与耕地置—换的复垦后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被置换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 》申请置?换方没有《条件复垦的在—办理建?。设用地置换》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复【垦;也可以》委托:。。具备:复垦条件《。的单位?。复垦委托复垦的应】当签:订,委托:复垦合同
【第六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旧宅基地由!申,请置换方负责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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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申请—置换:方可以?申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得置换
》 , 》。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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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 :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 》。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 (八)违约】。责任;?
: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八条 建设用地与建!设用地置换的由【。。申请置换《方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 :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合—法文件或者土—地权利证书
【。 ?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除按前款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和原建?设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托复垦的—还应当提《供,。委托复垦合同
】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申—请置换方应当提供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编制土地《置换方?案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 《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置《换由有农用地转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置换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条《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确需与其—他,农用地置换》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置《换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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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原农用地》转用: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收到报批材料后负】责审核的《机,关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转报负责—审批的机关;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当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文件送达之日】起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领取】置换后的土地—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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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经批—准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和耕地占用》税,;原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耕地面积】超过置换后建设【用地:面积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积全部折抵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原建设用地应当在】置,换批准之日起—2年内复垦为耕地】并经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验》收确认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地类: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台账记载建—设用地置换前和置换!后的位置、》面积、地类、—。实施情况等》内容对置换土—地进行专项统计并】及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变更纳入《当年变?更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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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原建》设用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垦或:者,按规定应《当复垦为《耕地而未达到耕地】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并】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情,节严:。重的:冻结其农用地—转用审批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置换批?。准后满1《年未置换完毕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置换完毕】;逾期仍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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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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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无权批准建》设用:地置换、超越权限批!准建设用《地置换或《者对不符《合置换条件的建设用!地,批准置换《的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批准置!换建设用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林地的应当遵守】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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