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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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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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应当熟练—掌握确?保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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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 2.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建:筑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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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到:。现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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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不燃材《料,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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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照?明演出?、放映场所不得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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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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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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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按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
! ,。 3:。. 电?热汀:取暖器、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电气:取暖设备的》配电回?路应当设置与电气】取暖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 4》. :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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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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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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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当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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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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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每日营业结束时【。应当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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