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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10 号— ?     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1【6,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市 长 —韩 正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  :为,了,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保障旅客和旅—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馆业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旅游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馆的经】营,。活动及其《行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定义)? :    》 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日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 ,第四条(管理部门】) 《    《 市旅游《管,理部门是本》市旅馆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的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 【    —。。 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行业发展 【 第《五条(规《划,编制)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旅馆业发展》的相关规《划 ?     旅!馆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城市规划 — 第六条—(信息系统)—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本【市旅:。馆,住宿供需《和相关管理信息 】     】旅馆应当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将信息汇总【、分类后录》入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 ? 第七》条(信息服务)【。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适【时,公,布本:市,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 【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在旅游公共!。场所:设置的多媒体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应当提供旅馆分】布、住宿咨询等信息! 第》八条(?发展报告)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本市旅馆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编制旅馆业!发展报告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九条!(服务质量评定) ! ?  :  本?市实行旅馆》服务质量评》定制度 》。     【旅馆服务质量—评定分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旅:馆标准化评》定 : : ,     符合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条】件的旅馆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向《有,相应资质《的,评定机构申请星【级评定 —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旅,馆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向相关行业协会【。申请旅馆标准—化评定 第十!条(行?业协会?) 《     旅—馆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旅馆业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   ? , (一)根据旅馆】。的不同类型制定和】推广应用《相应的行业服务规】范;   !  (二)》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达不到行【业服:务规范、损害旅客】合,法权益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依》据,协,会章:程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前款《。规定:的活:动并提供指导 】 第三章 经营规】范 第十一条!(旅馆设立) 【 《 《    《 设立旅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取得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许可并办理》营业执照 【     在】旅馆内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事项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连锁经【营)    ! 在本市实行—旅馆:连锁经?营的发起《连锁经营《的企业应当在开展连!锁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  》 ,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发起《连,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     (二)】连,锁,旅馆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     【(,三):连锁经营的协议或者!章,程; 《。     (】四)连锁《经营的相关》服,务规范 】    前》款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报【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     】本条所称的旅馆连】锁经营是指2家以上!旅馆:使用:统一标识以直营、特!许经:。营、受托管理—或者:营销联盟《方式进行的旅馆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住宿预订!) 》   ?。 ,旅馆:接受住?宿预订的应当—办理预?订记录并将客房类型!、房费、预订保留】时间等?事项告?知旅客 》 ,  ?   ?旅馆应当《根,。据所接?受的预订《保留客房由于旅馆的!责任致使旅客不能入!住,。的旅馆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旅客要求旅!馆继续履约的旅馆】应当安排《旅客入住附近—。区域同等《或者更高服务—质量等级的旅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 第十?四条:(委托预《。订) ?     旅】馆委托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办理住宿】预订的?应当与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 ?。    《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在办理住宿】。预订时应当向—旅客提供真实、可】靠的旅馆信息 【 第《十五条(《住宿:押金:)     !旅馆向旅客收取住宿!押,金的应当在》办理住宿预订—或者入?。住登记时与旅—客,。约定押金数额并出具!收取押金的》凭证 ? 《    旅客应付的!住宿和其他》费用少于住》宿押金的旅馆应当在!结账时将《余额退还旅客 】 第十六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示)?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明示客房》类型、房费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  【   旅馆提供【其他:收费服务的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第十七条(】住宿时间《结算) 》     旅馆与!旅客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住宿时—间按照?约,定的方法结》。算旅馆?应当将约定》的结算方法》作书面记录并在旅】客住宿预订或—者登:记入住时经旅客确】认 ?   》 , 旅馆与旅客—。没有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住【宿时间按照旅馆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结算】旅馆应当将该—结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预订或者登》记入住时告知—旅客   !  旅?客结:账后仍需《要短暂停留的旅馆】应,当为旅?客提供行《李寄存服务》 第十八条】。。(服务规范) 】 ,     》旅馆应当《制定:服,务规范载《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和质量》要求等内容并向所】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 ?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规范或者放置副本】供旅客查阅》 第十九条(!人员培训) 【     旅馆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     【旅馆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 第二《十条(设施用品【维护) 《    —。 旅馆应当》定期对?客房和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并保证旅客—入住时客房的清洁、!安静和?客房用?品的完好《。、适用  !  :。 ,旅馆的设施设备、客!房用品损坏影响旅客!正常住宿的应当立】。即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或者》更,换后仍影响正常住宿!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更换客房或】者退房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 》     旅馆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客住:宿安全 — ,  :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     旅馆应当!在公共区域、客【房放置安全提示【的相关资料》设置应急疏散—、防:火警示等安全图示旅!馆的设施《设备、客房用—品应当配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第二十二条(应急管!理) — ,。   ?旅馆应?当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旅游管《理等部门备案 】   》  旅馆应》当进行?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适【时组织演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  :  : 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旅馆应—当及时疏散旅客协】助伤患旅客就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贵重物品保管)!  》  : 旅馆应《当,建立:贵重物品保》管,制度配备《。相应的保管设备【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 ,     旅—客登记?入住时旅馆应—当告知旅客》可以在住宿期—间将贵重物品委托其!保管旅馆接受旅客委!托保管物品》的应当办理保管手续!并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 【    《 贵:重物:品保管期间未经旅客!同意旅馆不得检查、!。。使用或者《允许他人检查、【使用所保《。管的物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辆停放—) :     【旅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为旅》客,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保护【和秩序维护制度 !    — 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旅馆应当《按照本市关》。于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遵守】相关的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 —     —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旅馆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 第二十五条(责!任保险?) 《     本市鼓励!旅馆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   旅馆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对【因,旅馆责?任造成的《。旅客人身、财产【损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 ,。。 第二十六条(】出租经营) !    旅馆将部】分,。经营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查验承租人的】。相,关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并与!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经营内容、经营秩序!维护等事项 — :     旅【馆应当督促》承租:人,依法经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 第二十七条【(,节能环保《) 》    旅馆—。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旅—客节能、环保消【费;经旅客同意【可以减少一次—性消耗品的提供【和客房用《品的清洗次数 ! , , , ,  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适时汇?总旅馆实《施节能环保》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并推广应用 【 第《二十八条(限制吸】。烟) 《   《。  本市推行旅馆】。限制吸烟制度 】     【有条件的旅馆可【以划:定禁止吸烟的区【域或者设置专门【的禁:烟住宿楼层 !第二十九《。条(无障碍设施)】     】旅,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   !  旅?馆应当定期对所配置!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 第三十条(邮】件传:递) ? ?    旅馆提供】代,收代发邮件服—。务,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邮?件收发并设置—登记册做好相关记录! 》。    旅馆收到旅!。。客交付?寄送的邮件》应当向旅客出—具收件凭《。证;向旅客交付【代收的邮件应当【经旅客?签收 《 第三十一条(】旅客住宿权》) : ,     旅客】享,有,平等的?住,宿权利 》     【除下列情形》外旅馆不得拒绝旅客!住宿  】  : (一)酗》酒后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 — ?    (二)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危【害他人安全的精神】病的; 】    (》三):携带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或?者,影响旅馆正》常经营的动》物、危险物》品的; 【     (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     (】五)旅馆的》客房没有空》余的; 【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二条【(旅客?客房使用权) 】 : ,   ?旅客登?记入住后享有—。独立使用客房—的权利 【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未经旅!客,允,。许不得进入客房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旅客!住,宿    ! (:。一)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 :    — (二)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持《相关证?件执行公务的—; 《     (三)!旅馆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客【房进行清扫的 】 ,第四章 重大节庆活!动旅馆住宿保—障 ? 第三十三—条,。(重大?节庆:活动旅馆住》宿保:障预案) — —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旅馆住宿需】求分析系《统并制定相》关保障预案 !    》 本条规定的重要节!日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  《   本《条规定的大型—公共活动是》指国家或者本市组】织,。、,主办:的大规模会议—、展览、庆典、体育!赛事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重大节庆—活,动,的信息指引》)  —   在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来沪旅客住宿量预】测并向旅馆》。提供相关服务—指,引 》    《 在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及!之,前一:周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逐日发布本市【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住宿】服务信息《 第三十五】条(大型公共活【动家:庭临时住宿) 【 ? ,  : ,在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符合标—准的:家庭提供临时住宿服!。务 ?   》  家?庭临时住宿服务以自!愿申请、统一标【准、集中评定、保障!安全:为,原则参照旅馆—进行管理 —   》  家庭临时住宿】服务的相《关标:。准由市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市旅游、公安等【部门制定 —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 】     旅游!、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旅馆进【行监督检查》   】。  有下列情形的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旅?馆进:行联合重点检—。查 —     (】一)逢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的; !    — (二?。)执行?国家和本市部署【的,专,项检查的; 】 》  :  (三)旅—馆,。受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或者旅客多次举报】、投诉的《。 《。 第:三十七条《。(信息通报》) ? :    旅游、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旅馆相【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 —第三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记录和!公布) 【    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对旅馆发!生违法行为并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汇总!、,建立记录 — ,  ?   旅馆》违法行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将相关》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九条(》举报投诉的处理)】     旅!。客发现旅馆有违【法行为或者与旅馆】。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     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旅客举》报、投诉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旅客;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旅客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处:理举报、《投诉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  !   ?旅馆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 【    — (二)未按照规】定,明示:客房种类、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和其【他,服务项?目的:;,。 》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公》示或者放置旅—馆服:务规范并报送备【案的  】   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     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 — ?    【 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实施日期) 】   《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