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
《
(200【9年3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 】10 号
】 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16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韩 正
】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
— 为了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保障《旅,客和旅?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馆业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旅!游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馆的经营—活,动及其行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定】义)
》 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日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管》。。。理部门)
》
, ? : 市旅?游管理部门是本市旅!馆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的?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
— ? :。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
第二《章 行业发》展
第—五条(规划编制)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旅》馆业发展的相关规划!
【 , , 旅馆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城市规划—
第—。六条(信息》系统)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本市旅馆住宿供需】和相关?管理信?息
》 旅馆应】当,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将信【息汇:总、分类后录入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
《
第七条(—信息服务)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适时公!布本市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
【 市旅游管理【。部门在旅《游公共场所设—置的多媒体》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应当提供旅【馆分布、住宿咨询】等信息
第】八条(发《展报告)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本市旅馆》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编【制旅馆业发》展报告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九条(服务质量评!定)
! ,本市实行旅》馆服务质《量评定制度
! 旅馆服务!质量评?定分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旅馆标准化【评定
】 : 符合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条件的旅馆】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向有相【应资质的评定机【构申请星《级评定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旅馆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向《。相关:行,业协会申请旅馆【标准化评定
【
第十条》(行业协《会,)
:
《 旅馆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旅】馆业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 (一)根据—旅,。馆的不同《。类,型制:定,和推广应《用相应的行》业服务规范;
】
(】二)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达不到行业》。服务规范、损害旅】客合法权益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依《据协会章程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前,款规定的活动—。并提供指导 —
:第三章 经》营规:范
第十一条!(,。旅馆:设立)
》
》
【设立旅馆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取得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许可并办【理营业?执,照
】。 ?在旅馆内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事—项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连锁:经营)
《
》。 在本市》实行旅馆《连锁经营的》发起连锁经营—的企业应《。当在开?展连锁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发起连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 :。 (二)连锁!旅馆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 (三—)连锁经营》的协议或《者章程?;
》 (四【)连锁经营的相【。关服务规范
!。 《 前:。款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报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
》 ?。本条:所,称的旅馆连锁经【营,是指2家以》上旅馆使用统—一标识以《直营、特《许经:。营,、,受托管理或者营【销联盟方式进行的】旅馆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住宿【预订)
! 旅馆接受住宿】预订的应当办理预订!记录:并将客房类型、房】费、预订保留—时间等事项告—知旅:。客
— ? 旅馆应当》根据所接受的—。预订保留客》房由于?旅馆的责《任致:使旅:客不能入住的旅馆】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旅客要《求旅馆继续履—约的:旅馆:应当安排旅客入住附!近区域同等或者更】高,服务质量等》。级的旅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委—托预订?)
【 旅?馆委托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办理住《。宿,预订的应当与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 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在办《理住宿预订时—应,当向旅客提供真【实、可靠《的旅馆信息》
第十—五条(住宿押—金)
《 旅【馆向旅客《收取住宿押金的应当!。在办:理住宿预订或者入住!登记时与旅客约定押!金数:额并出具收取押金的!。凭证
— 旅客应】付的住宿和其他【费用少于住宿—押金的旅馆应—当在结账时将余【额退还?旅客:
第十六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示)
】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明示客房类型、!房,费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
— 旅馆提供!其他收?费服务的《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住宿时间结算—)
— 旅馆与—旅客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住—宿时间按照约—定的方法结算—旅馆应当将约定的结!算方法作书》。面,记录:并在旅客住宿预【。订,或者登记《入住时经《旅,。客确认
— 旅馆与!旅客没有《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住:宿时间按《照旅:馆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结算?旅馆应当将该结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预订或!者登记入住时—告知旅客
—
, , : 旅客结账后仍!。。需要短暂停留的旅馆!应当为旅客提供行李!寄存服务 》
?第十八条(》服务规范)
【 旅馆应!。当制定?。服务:规范载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和质?量要求等内容并向所!在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规范!或者放置副本供旅】客查阅
第】十,九条(人员》培训)
【 :。 旅馆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 旅馆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
:第二十条(设施【用品维护)
—
旅馆!应当定期对客房和】。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并保证》旅客入住《时客:房,的清洁、安静和客】房用品?的完:好、适用 》
,
旅】馆的设施设备、客房!用,品损坏影响旅客正】。常住宿的应当立【即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或者:更换后仍影响正常】住宿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更【换客房或者退房
!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
! 旅馆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客,住宿安全
【。 》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
】旅馆应?当在公共区》域、客房放置安【全提示的相关资料】。设置:应急:疏散、?防火警?示等安?全图示旅馆的设施】设备、客房用—品应当配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第二:十二:条(应?急管理)
! 旅馆应当【。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旅游】管理等部《门备案
》。
旅馆!。应当:进行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适时组织—演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 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旅馆应当《及时疏散旅客协助】伤患旅?客就: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 ,
第二十三条(!贵重物?品保管)
》
— ,旅馆应当建立贵【重物品保管》制,度配备相应的保管设!备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
, —旅客登记入住—时旅馆应当》告知旅?客可以在住宿期间将!贵重物品委》托其保管《旅馆接受旅客委托保!管物品的应》当办理保管》手续并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
!。 贵重物品》保管期间未》经旅:客,同意旅馆不得检【查,、使用或者允许他】人,检查、使用》所保管的物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辆停放)!
旅!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为旅客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保护和秩》序维护制《。度
! 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旅馆应《。。当按照本市关—于,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遵守:。相关的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
》 《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旅馆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 第二?十五条(责任保【险)
】 本?市鼓励旅馆》。。。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
《 旅馆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对因?旅馆责任《造成的旅客人身、财!产损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 第二?十六条(出租—经营:)
【。 旅馆将部分经】营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查验承》租人的相关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并与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经营内】容、经营秩序维护等!事项
! , 旅馆?应,当督促承《租人依法经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节能环【保)
! ,旅馆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旅?客,节能、环保》消费;经旅客同【意可:以减:少一次性消耗品的提!供和:客,房用品的清洗—次数
《
》 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适时汇总旅馆实】施节能环保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并推广应用
! 第二十《八条(限制吸烟【)
:
本市!推,行旅馆限制》吸烟:制度
— 有—条件的旅《馆可以划定禁止吸烟!的区域或者设—置专门的禁》烟住宿楼层
!第二十?九条(无障碍设【施)
】 旅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
】 旅?馆应当定期对所配】置,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邮件传递)
! 《 旅馆提供代—收代发邮件服—务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邮件收发并》设,。置登记册做好相关记!录 :
》 旅《馆收:到旅客交付寄送【的邮件应当》。向旅客出具收件凭证!;向旅客《交,付代收的邮》件应当经旅客签收】
:
第三十》一条(旅客住宿权】)
》 旅客享【有平等?的住宿权利
! , 《除下列情形外—旅,馆不得拒绝旅—。。客住宿
— (一)!酗酒后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
【 》(二)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危害他人安全—的精神病的;—
— (三》)携带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或者影响旅】馆正常经营》的动物、《危险物品《的;
】 (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 (五)!旅馆的客《房没有空余的;
!
?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二条(旅】客,客房使用权)—
旅!。客登记入《住后享有独立使用】客房的权《利
!。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未经旅客允许不!得,进入客房或者以其】他,方式影响《旅,客住宿
》。
: ? (一)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
》
》 :(二)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持相【关证件执《行,公务的;
! (》三)旅馆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客房?。进行清扫的
【
第四章 》。重大:。节,庆活动旅馆住宿【。保障
?
?第三:。十三:条(重大节庆活动】。旅馆:住宿保障预》案)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旅馆住宿需求!分析系统并制定相关!保,障预案
【
? ,。 , 本条规定的—重要节日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
:
《。 本条规定的大【型公:共活动是《指国家或者本—市组织、主办的【大规:模会议、展》览、庆典、体—育,赛事等活动 —
第三十四条!(重大节庆活动的信!。息指引)《
》 在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来沪旅客住—宿量:预测并向旅馆提供相!关服务指引 —
: 》 在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及,之前一周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逐》。日发布本市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住》宿服务?信息
《
, 第三十《五,条(:大型公共活动家庭临!时住宿?),
在!大型公共活动—期间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符合?标准:的家庭?提供:临时住宿服务
!。 》 家庭临时》住宿:服务以自愿》申请:、统:。一标准、集中评定、!保障安全为原则参】照旅馆进行管理 】
》 家庭临—时住宿服务的相关标!准由市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市旅游、公安等【。部门制定
—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
《
《 , ,。。 旅游、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旅馆《进行监督《检查:
!。。 有下列情形的【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旅馆】进,行联合重点检查 !
?
— ,(一)逢重要节【日、大型公共活【动的;
】
(二!)执行国家和本【市部署的专项检【查的;
【
【 ,(三)旅馆受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或,者旅客多次举—报、投?诉的
第三!。十七条(《信息通报)》
【 旅游、《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质量技监、】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卫《生、环保、》物价等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旅馆相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
第【三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记录和公布)
】
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对旅馆发生】违法行为并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汇总、》建立记录
【 , : 旅馆》。违法行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将相关【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
: 第三?十九条(举报投诉的!处理)?
《 旅》客发:现旅馆有违法行为或!者与旅?馆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
》 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旅客举报!、投诉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旅客;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旅客
】
《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处理举报、—投,诉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
【 旅馆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
》 ? (二)未按照规!定明示客房》种类、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和其他服—务项:目的:。。;,
《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公:示或者放置旅馆服】。务规范并报送备【案的
【 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
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 ? 市或者区(】县)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
—
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实施日期)
【
: :。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