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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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 44】。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1月2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2月2《0,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马 飚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旅客运输交通事故保!障旅客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客运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以—及其他客运
第!三条 客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客运安全管理!信息服务方便客【运经营者查》询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营运客—车驾驶员的》基本信息、违法【信息、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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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提供营运客》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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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客运经?营者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处罚信息
!。 第四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定期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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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安全》投诉制度并在其经】营场所和营运客车上!公布投诉电话以及】。客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
—第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安装《、使:。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和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实时!监控营?。运客车?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超过15】天,营,运班线?单程2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其车辆监控上线率!不得低于《9,0%
【 客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数据及—时检查营运客—车驾驶员违》法违章情况并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章行》为,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按《照规定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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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第八条 】客,运经营者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死亡3~【5,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1起死亡6人以上!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新增线路【以及参与线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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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客运】。班线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经营者应当给营!运客车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
第十】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单程6》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设置》驾驶员中途》休息站营运客车必】须进站停靠》驾驶员必须换班【休息客运《班线单程超过1【20:0公里的超过部分】每间隔600公里】应当加设1个驾驶】员中途休息站—
? : 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营运客!车行驶3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下的客运班【线途中设置》中途:休息点营运客—车必须进点停靠驾驶!员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 客运经营者【。应当制作班线中途休!息站(?点)公示牌》。并放在营运客车【上,醒目的位置
【 第十一条 实【行营运客车驾—驶员进站(点)休息!登记:制度营?。。运,客车行驶《途中:进入班线设置的休】息站:。(点)停靠驾驶员】应当做好进站(点)!休息:登,记
】 旅:客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进站】(点)休息应予配】合并可以监督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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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客运】经营者安排》驾驶员?驾车、驾驶员—驾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客运班》线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驾驶员》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 (二—)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个小时》(夜间驾驶不得超】过6个小时)
】 第十三条 自治】区外的营运客车进】入,。本自:治区行政区域驾驶员!应当:执行不得疲劳—驾,驶的规定已连—续驾:驶,3个:小时以上的》必须就近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第—十四条 《客运经营者安排【。客运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在单程400!公里以下客运班线】驾驶营运《客车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驶?。年限:且在近3年内无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死亡交《通事故?;
《。 (—。二)在单程4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驾驶营】运客车的必须有【3年以上营运客【车驾驶经《历且在近3年内【无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死亡交通【事故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聘用驾驶员应【当对其进《行驾驶技《能考核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其跟班!实习不?少,于5:个班:次,或者不少于3天
! 第十?六条 营运客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客?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适:时发布有关》客,运,安全信息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客运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发布的—客,运安全信息应—当免费及时发—布
第十—八,条 客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旅客投!诉和客运经营—者报告的《客运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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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不得疲《。劳驾驶规定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可责】令其停车休息并对其!进,行安全行驶教—育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 ,(二)未按规定聘】用驾驶员;
【 —。(三)驾驶员未经实!习或者实习时—间未满安《排上:岗;
【 (四》)未按本规定—安排:驾驶:员,休息时?。间;
— (五—)客运班线单—程4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未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
— (六《)客:运班线未按》本规定?设置沿途《停,车休息站《(点:。);
— (》七):营运客车未按本规】定进站(点)休【息
第二十一条!。 非营运《客车(含大、中【、小型客车)驾驶员!的途中休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1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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