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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队伍;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队伍 》 , 森:林火灾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  》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   第四【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统筹发展《、覆盖城乡的方针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单!位依法登记》;   (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 (三)经费由财】政负责保障;   !(,四)管?理,主体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主  】 第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   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负责  ! 第二章 建设【规则:    《 第六条 下列地】区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东莞、?中山市的《乡镇、街道下—同);  》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达《2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 !  (三)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  【 (:。四)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园区;》   (六)—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乡镇、街—道和园区《   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组建或者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 :。   第七》条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包括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置等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其他乡】镇、街道和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乡镇消防【队标准执《行 :   第《八条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当与:本,单,位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按?照建设规模》可以分为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设置2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大队;《设置5?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支队专职消防支【队、大队下属的专职!。消防队称为专职消】防中队 《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撤销前!10至20个工作日!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具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并依法申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将政府】。专职消?防员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第三章 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乡镇、街】道、园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亦】可委:托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管理 《  单位专》职,消防队由组建单位自!行,管理   —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其所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或者管理机关!(机构)负责招录;!单位专?职,消防:员由其所在》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或者主管单位—负责招录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政府专职—消防队聘用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  (二)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 主:要承担消防》宣传培?训、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消防文员还应当具!有建:筑学类?。或者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其定级、晋级、【任职、续任等应当取!得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 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应当经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积极开展技术、战】术,、体能训《练和:遵纪守法教》育并按照规》定对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员】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  专职消》防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明显标【志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队长的任《免和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的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监管 第四章 职责!任务   》  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二)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按【照消防监督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  第二十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队员和职》工,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 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其【指挥  》 第二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科学施救的原则!。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五章 】保障机制《 ,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提供保障》   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按照特种车】(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的可: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免缴车辆通行费【、泊车(岸)费 ! , 第二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补足 】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具《。备的对骨干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本单位的实际合!理确定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职消防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尚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职消!防员其?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与事业单位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单位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一线生产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与,生,产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消《防队员高《危补贴制度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九条《 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和相关待遇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消!防职业公《益性、高危》险性的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入托、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给予专职消》防员适当的优惠【和照顾 《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不!影响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组—织专:职,。消防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其—。。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员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专职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致使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将消防【。车(艇)或者—消防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专职消防员与—用人单位发》生权益?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员包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