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队伍;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队伍
【森林火灾《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由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
第】四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统筹发!展、:覆盖城乡的方针并】遵循以下原》则,
: (一)单位依【法,登,记,;,
(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三)经费由!财政负?责保障;《
(四)管理】主体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主
第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
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负责
第!。二章 建设》规则
— 第六条 》下,列地区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东》莞、中?山市的乡镇、街道下!。同,);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达:2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
】。(三:)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
《(四)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
—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园区;
—(六:),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乡镇、街道和园】。区
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 ,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 (四)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组建或—者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
第七条!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包括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置等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其他》乡,镇,、,街道和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乡?镇消防队《标准:执行
第【八条: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当与本单位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按照建设【规模可以分为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设置2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大队;设置》5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支队【专职消?防,支队、?大队下属的》专职消防队》称,为专:职消防中队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撤销前1】0至2?0个工作日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具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并依法申—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将政府专职消!防员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第三章 《。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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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乡镇:、街道、园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亦可委!托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管理
》 单位专职消【防队由组建》单位自行管理
! ,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其所》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或者管《理机关(机构)【负责招录;单位专】职消防员由》其所:。在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或者主管单位【负责:招录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政】府专职消防》队聘:用,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
(—二)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主要承担—消防宣传《培训、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消防—文员还应当具有建】筑学类或《者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其定级、晋级—、任:职,。、续任等《应当取得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应【当经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培训【。考核
《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积极开展技术—、战术、体》能,训,练和遵纪守法教育并!按照规定《对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员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
专职消—防,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明—显标志?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队长的任免和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的【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监《管
第四章 职责任!。务,
》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二)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按照【消防监?督,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 第二十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队员和职工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其指挥
— 第二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科学施救的原【。则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五章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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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提:供,保障
—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按照—特种:车(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的】可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免!缴车辆通行费、【泊车(岸)费 【
: 第二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补:足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具备的对骨!干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本单位的实际合理】确定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职消防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尚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专职消防员其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与事】业单位?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单位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一线生产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与,生产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
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消防队员高危补贴!。制度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必要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九条: 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和相!关待遇
—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消防职业—公益性、高危险【性的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入托:、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给【予专职?消防员适当的优【惠和照顾
【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不影响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组织专职】消防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其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员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三十三条 【专职: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地方?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致使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将消防车(艇)或!者,消防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三十》六条 专职》消防员与用》人单位发生权益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员包】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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