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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20】。07年1《1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4号《令发:布根据2011【年5:。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1》号,令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 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    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 !    — 建设(房屋)行政!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纪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     民防行政!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租赁管理 !    卫生、【人口:计生:、,。规划、税务、国【家安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社区】。、村建立负责—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的基层》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层【管,理服务站)并保障其!工作所?。需的经?费、:办公场所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督—促出:租人、承租人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居民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公约对《房,屋租:赁实行自治管理【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违约》责,任等:    【 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缩短租赁】期限、增加租金【     市!。建设(房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 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市鼓励、支持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长期居住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租赁市?场在短期内》。出现租金较大—波动等异常变—化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市发!展改革、《市建设(房屋)等】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临时干预措施稳定租!赁市场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通过建设》、收购?等多种?方式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    【 本市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 第二【章, 出:租登记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应当进行《出租登记 — :。    ! 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填《报下列内容 ! :。    (一—。)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  —   (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赁】期限; 【 :  ? ,  (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 《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    》 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居—间活动?应,当,。书面:告知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提】供,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变更、注销手续或!者按照市建》设(房屋)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的【当事人提供下—列服务 《   》  :(一)宣《传,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     !(二)告知有关人员!办理流动儿童入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事项的规定【和流:程; ? :     (【三)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出具与房屋租赁有!关的证明; —    【 ,(四)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件?办理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交?验、: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税代办!服务等; !    (五)【提供维权服务信息】; —    (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 ?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出租—登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基层!管理服务站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活动 ! 第三章 》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 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房屋承租《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 !。    【 房:屋所有人将》出租登?。记的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应当《书面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 第】十七:条,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    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第,十八条 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配合出租人进行【。房,屋出租登记;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二十【条,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建设—(房屋)行》政部门会《同市公?安,、市规划、》市卫生等《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   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二十一《。条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  】。   ?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 :。     公安】。机关应当《统一印?制出租房屋多人居住!登记簿册供出租【人免费领取 !第,二十二条《 向境外单位、【人员出租《、转租、转借房屋或!。者承租?人留住?境外人员《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家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房屋进》行安全管理 【。     (一)!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  》。 ,  :(二)按规定对所】。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妥善保存》。 》    (三)【按,。。照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基层管理服务站的要!。求,提,供房屋安《全检查结果 【     (四!)发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督促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四条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民防、卫生、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时依法应当审查活!动场所的应当审查】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规?划设计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活》动场所的规定;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 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成立取得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县建】设,(,房,屋)行政部门 【     【。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市对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实行!银行代收代》付、风险准备金、】。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户管理!。等资:。金监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建设:(房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复印:件  【   (二)—房屋租赁经纪业务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经纪合—同统一收取佣—金、开具发票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 《     (【四)不得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   】。  (五《)不得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 !   ?  (六)不得居】间、代理出》租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 ?    (七)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居间、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二十八条— ,建,设(房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信息系统—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房屋租【赁市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信用记录等租赁!信息服务 第】二十九条《 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房屋租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房屋租赁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  :管理、使用房屋租赁!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租赁信息《保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三十条 公】安、建设《。(房屋)、工商【行政管理、民—防、卫生《、人口计生、规划】、,文化:、教育、税》务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落实对》。房屋租赁管理的监】督检:查责:任;在执法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同级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  ?   房屋管理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对《房屋租赁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基层管理!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第《三十二条 》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建立:巡视制度采》集,房屋:。租赁信息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下【列工作   !  (?一):发现登记信息不实的!予以更正; 【    》。 (二)发》现未登?记的进行《补登; 【    (三—)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进行!整改; 》  ?   (四)发现】违反治安、消防、】卫生、计划生育、建!筑结构安全》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报告上?级,出,。租房屋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第》三十三条 建设(房!屋,)、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检查有关资料!了解房地产经纪【。业务情况和客户资】金、:。风险准?备金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 ? ,   建设(房屋】)、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有关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具有房屋租》赁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或:者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时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处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出租人?、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落实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或!者违:反第:(四)项《规定租借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使!用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经营?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居间、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按照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出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二《次修改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