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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9 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郭金龙】
?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
!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
! :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 ?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 五、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 》。六、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公》布”
— 七、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证明—文件;
!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 , “(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说明;《
— 《“(四)包括经【。备案的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房屋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的商:品房预售《方案;
!。 《“(:五)已将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证明”
—
《 八、第三—。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时】间”
?
九、】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将:抵押情况《以及解除抵押的条】件、时间书面告知预!购人”
— 十、—第四十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预售】项目建设《和销售期间的—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 “(一)违规!交易;
—。
— “(二)》拖欠工程款; 】
,。
: , “(三【),延期交房; —
》 “》(,四)未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五)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
—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
】。 十二、条文中】的“:预售:登记”全部》改为“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 《此外:对机构名《称、个别文》字和条款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03—年9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5号令公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正后重新公布
!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适用本办》法,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的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房【地产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和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房地产转》让包括下列方式
! (一)!买卖:;
《 ? (二)赠与;】
《 : (三)》交,换;
— (》。四)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 《 (五)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 (六【)以:房地产清偿债务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房】地产转让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本市逐—步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本市房地》产交易?指导:信息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转让房屋【的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九条 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后方可转—让
第十条 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在建工程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三)登记为!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四):权属有?。争议的?;
《 《 ,(五)未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按照《房屋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单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第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共有房《地产买卖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 ,出卖:已出租的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转让已?出,租,的房地?产的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房地产》出租:前已依?法抵押为实现该抵】。。押,权转让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承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
第十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转让时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单【位同:意
? ? 已购公有住房!转让后原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时除!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 ,。 《 (二)《房地产的坐落位置、!四至范?围,和面积;
【 (三【)房地?。产用途?;
:
(四!)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
》 (五】),买卖:的,价格或者《交换的差《价金:额,、清偿债务的—金额;?
: (六】。)房地产交》付的条件和日—期;
【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 (九)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的?抵押、租赁等有【关情:况转让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房地产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议定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地产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依法纳税
!
,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取得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生》。效后9?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 (一)房地】产权属证《书;
! ,(,二)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转让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出具对?具体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 (三)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 境外法!人、组织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时提交的文!件应当按规定经公证!、认: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第二十?。五条 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转让当?事,人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齐备的》应当即?时受理
【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期限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 》 ,新建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再转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继续承担对该】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转让或【者提供中介服务【
: , : : 受托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受托人过—。错给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公布
—第三章 商品房预】售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方可【预售商品《房
《 ?
》。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
!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施工许可证件; 】
!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的!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
! (四)已确【定竣工日期且满足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预售【最长期?限, ,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证明文件;》
?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说明;
】
: ? (四)包括经】备案的?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房:屋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的商品【房预售?方案;?
【。 (五)已将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的还应当》提交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 ,第三十一《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商!品房预?售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应当即时受理!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 ,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予以公布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
(】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
, ,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 :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
,。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下列分摊情况!。
:。 (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
【 , (—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
, , (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经公示!并与第一个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更【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应当《附有上述经公示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内容其他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示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
? 第三?十六条 预售商品】房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 :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
【(三)商《。品房的坐落位置、】结构、层高、—建筑层数、阳—台封闭情况;—。
:
》 (四)商品房的!用途;
— , : , (五《),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期:限;
《
(】六)预售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 (七?。)预售的面积和实】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
》 (八)商品【房附属设备和—装修标准;
【
: : (九》。)交付条件和日【期;: ,
《。 (十)【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
—
(十!。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时》间;
】 , (?。。十,二)申?请办理商品房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约定;
】
?。 (十三【)违:约责任;
!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返还!所收费?用,
: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预购人依法【解除预售《。。合同之前不得—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的预售合同
】。 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将抵押情!况以及解除》抵押的条《件、时间书面告【知,预购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已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十一条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变更预售标的物【。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的应当签订合同【变更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的协议并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双方共同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预售?项目:建设和销售期间的】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 (【一)违规交》易;
《
? , (二)拖欠工!程款;
【 (三【。)延期交《房;
【 (》四)未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五)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 《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预购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预购—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 ,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没有告知预!购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标准、布局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等与样板—。间是否一致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间一:致,
,。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供下列文件
【 》 (一)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 (二【)商:品房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的说明文】件属于?商品住宅的说—明,文件的内容》应当与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示的内?容一致;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致使《。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情况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规划变更的文【件,。
:
受委!托的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实【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和每套房屋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允许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
第四十七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预售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中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预购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预购人提《出书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预购人《。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预购【人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预购《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预购》人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预购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预】购人
《
— 本:办法所称《的面积误《差比等于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差除以合同约定】面积:乘以10《0,%
第四【十八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预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误【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
】(二:)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
: , 《(,三):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预购人提出书【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预》购人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购房人不退房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第四十【九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套(单—元)计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当约】定商品房的套型【、详细?尺寸和误差范—围及处理《方式并?附平面图
【 , 按》。照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实际交】付时:。房屋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在预?售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
第五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 : , (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 《(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十一条 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依,法转:让的项目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预售许可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项目【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预购人预购人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解除预售合同】
】预购人?未解除预售合同【的预售合同中—约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项目受】。让人承担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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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相关批准文件仍【然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承担》相应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缴伪造、涂改的!预售许可证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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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规划、广告、—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规】划、工商行政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转让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订房地!产买卖和商》品,房预售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贯彻】实,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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