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 》209 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 ?郭金龙
》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
!
—。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
—
:。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
【。 ,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 五、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
:。。 六、—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公布”】
》 :七、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 “:(,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证明?文件;
! ,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说明》;
】 “(四)【包括经备案的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房屋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的商《品,房预售方案; 【
》 “》。(五)已《将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证明”
【 , 八、—第,三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时间”
《
? 九、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将抵押情况以—及解除抵押的—条件、?时间书面《。告知预购《人”:
十】、第四十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预售【。项目建设和》销售期间的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 “(】一)违规《交易;
【 》 “(二)》。拖欠:工程款; 》
】 ,“(三)延期交房】; :
《。 : “(四)未】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五)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
?。
十二】、,条文中的《“预售登《记”全部改》为,“,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 此外?对机构名称》、个别文字和—条款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03年9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5?。号令公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正后重新】公布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转让:适用本办法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的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房地产—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和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房地:产转让包括下列方式!
》 (一)买卖】;
!(二)?赠与;
《
(】三)交?换;
【。 ?(四)?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 (五—)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 , (—六)以房地》产清偿?。债务的;
【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房【地产转让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本?。市逐步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本市房地产交!易指导?信息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转让房—屋的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九条 【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后:方可转让
【第十条 《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在建工程》。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三)—登记为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未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二条? 按照房屋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单!。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第《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共:有房:地产买?卖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 , 出卖—已出租的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转让已出租—的房地?产的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房地【产出租?。前,已依法抵押为实现该!抵押权转让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承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
第十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转让时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单《位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转让后!原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时!除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
? (二—)房地产的坐落【位置、四《至范围和面积;
】
(三!)房地产用途—。;
— (四)—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
,。
: (五)买!卖的价格《或者:交换的差价金—额、:清偿债务的》。金额;
— (—六)房地产交付的】条件和日期;—
? (七)】违约:责,任,;
】。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十八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
》
第十九条 【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的抵押、】租赁等有《关情况转让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房地产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议定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地产】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取得?。。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生效后9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 : : :(,一)房地产权属证】书;
—。。 (二)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转让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出具对具》体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 (三》)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
《
?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
境外!。法人、组织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时提交的文件】应当按规定经公证、!认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
第二十五条【 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转让?当,。事人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齐备!的应当即《时受理
—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期限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计算
】。 ? 新《建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再转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继续?承担对该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转让或者—提供中介服》务
?。 受托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受托人过错给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公布
】
第三章 商品房预!售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方可预售商》品房
《 :
】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施工许可证件; !
!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的,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
(四)】已确:定竣:工日期且满足—。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预售】最长期限 》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证明文件;】
— :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 : (: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说明;
【 (四)包!括,经备案的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房屋《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的商!品房预售方案;【。
】 (五?)已将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的还应当提交【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商品房《预售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应当即!时受:理
】。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 ,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予!以公布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
【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
?。 (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 ,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下列分摊】情况
?
【(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
:
【(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
:。。。 (【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经公示并与—。第一个?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更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应当】附有上述经》公示的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内容其他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示】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 《
第三》十六条 预售商【品房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
》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 (—三)商?品房:的坐落位置、结构】、层高?、建筑?层数、阳台封闭【情况;
! : (四)商品—房的用途;
【
,。 : (五—)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期限《;
— 《(六)预售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七)预售的面积】和实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 ? :(八)?商品房附属设备和装!修标准;
—
《 , (九)交付条件!和日期;
! (十)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
! (十《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时间—;
—。 ? (:十二)?申请办理商》品房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约,定,;
【 , :(十三)违约—责任;
!。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返,还所收费用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预购】人依法?解除预售合同之【。前不得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的预售合《同
:
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将》抵,。押情:况以及解除抵押【的条件?。。、,时间书面告》知预购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已》。。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十一条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变更预《售标的物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的【应,当签:订合同变更》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的《协议并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双—方共同?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解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预售》项目建设和》。。销售期间的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
】 (?一)违规交易; 】
《 , :。 (二)拖欠—工程款;
! 《(三)延期》交房;
—。 ?。 : (四)未》同步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 (五)【。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 ,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预—购,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预购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
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
》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没有告知预】购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标】。准、布局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等与样板《间是否一致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间一致《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供下列《文件
】 (一)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
(!二)商品房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的,说明文件属于—商品住宅的说明【。文件的内容应—。当与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示的内》容一致;《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致使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情况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规划:变更的文件
【
受】委托的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实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和每—套房屋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允许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第四—十七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预售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中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
【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预购?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预购人!。提出书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预购人!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预购人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预购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预购人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预》。购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预购人
【 本办【法所称?的面积?误,差比等于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差【除,以,合同约?定面积乘以100%!
第四—十八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预售合同中载—。明的预?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误: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 (二)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 : : (三)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预购!人提:出,书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退还预【购人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购房人不!退房的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
!第四十九条 预【售商品房按照套(单!元,)计: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当约】定商品房的套—型、详细尺寸和误差!范围及处理方—式并附平面图
! 按照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实际!交,。付时房?屋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在】预售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
第五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
》 (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第五十?一条 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依法转》。让的项目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预售许可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项目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预购人预】购人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解?除预售合《同
【 预购人未解除】预售合同的预售【。合同中约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项目受《让,人承担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 房地产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相关批准《。文件仍然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承担相应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缴伪:。造、涂改的预售许】可证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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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规划、广告、!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规划!、工商行政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转—。让,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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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 第五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订房【地产:买卖和商《品房预?售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贯彻实】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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