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二届《]第:四十号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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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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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
(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 !
(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
(】。。。五,)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秦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给—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第十四条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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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依法》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
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
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按—照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 《
(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 《
(: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第二【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需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采取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植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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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围、封育期】。限并设置界桩、标】牌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没有—。退耕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第二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植树造林将植树】造林:成活:率纳入考核》目标秦岭范围内【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
秦岭】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经营性采》伐
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四十六】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条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
第:三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林《区防火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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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涉及秦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修【建水生动物洄—游通道
第三【十五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三十六条 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可—以,与其他?功能区重叠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跨设区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
秦岭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三十七!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秦岭范围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与水体功能容量】相适应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发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超,过水体功能容量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治理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
第四》十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依法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
,第四: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十三条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
(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
,。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
第四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并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在—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 《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 禁止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开发【区、第十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退出》
严格控制在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
》第四十七《条 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 ?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
第四?十八条 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场地修?复评估方《案依法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用于本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费用】支出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避免或者—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 ?
在秦岭《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当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不得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
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区内的道》路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经其批准】设立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五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 秦!岭城镇乡村》。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秦岭:。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应当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五十六条 —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第五十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确定【移民安置点》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
第五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第五十九条 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适》度开发?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十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其管理机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批
在【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科学设计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第】六十四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旅游活动应当事!先依法向《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
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的》规定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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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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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勘探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或者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单位】作出一百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照本条例其他规定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而,不编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审批的;】
(三)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管查处不力!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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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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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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