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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告 《 [:十二届?]第:四十号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 (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 (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 (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 (《五)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秦?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 推进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给《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 第十四《。条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依法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 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按照: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 (》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 (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 第二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需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采取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二【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 《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围、封!育,期,限并设置界桩、【标牌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六条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没有退耕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植树造林将植【树造:林成活率《纳入考?。。核目标秦岭范围内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 :秦岭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经?营性采伐《。 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四【十六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条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林区防火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 第三《。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涉《及,秦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 ,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修建水》生,动,物洄游通道 【第,三十:五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 ,第三十六条》 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可!以与其?他功能区重叠 【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跨设区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 ?秦岭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三十】七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秦岭范围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与水体功能容】量相:适应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发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超过水体功能容量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治理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十!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依?法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 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十三】条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 (: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并?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 ,在,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 禁止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开,发区、第《十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退出 严!格控制在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 【。第四十七条 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第四十八条 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场地修复评估【。方案:依法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用】于本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费用【支出 ?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避免或者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 ?。 在:秦岭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当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不—得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 , 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区内的道!路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经其《批准设立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 秦【岭城镇乡村》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秦岭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应当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五十六—条 :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确定移民!安置点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 ! 第五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第五】十九条 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适度开发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十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其管理机【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批 》 在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科学设《计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 第六?十四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旅游活动》应当事先依法—向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 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的:规定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 ,第,六,十五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勘探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或者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单位作出一百!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照本条例其他规】定,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第七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而】。不编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审批的; 》 (:三)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管查处不】力的:。。; :。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