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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二届]第四十号【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 (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 【(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 (》五)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秦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给: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 第十?四条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依法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 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按照!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 》(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 (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第】二,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需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采取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二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 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围、封育期!限并设置界》。桩、标牌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没有退耕》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第二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植树造林《。。将植树造林成活【率,纳入考核目标—秦岭范围内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 秦岭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经营性采伐 — ,。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四:十六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条—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 第三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林区防火!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三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涉【及秦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修建水生】动物洄游通道— :。第三十五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 第三十《六条 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可以与?其他功能区》重叠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跨设区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 【 秦:岭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三十七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秦岭《范,。围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与,水体功?能容:量相:适应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发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超》过,水体功能容量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治《理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十,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依法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十三:条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 ,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并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在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 禁!止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开发》区、:第,十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退出 严【格控制在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 第四!十七条 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第四十八条》 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场地修复评估方案!依法: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用:。。于本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费用支出【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避免或者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秦岭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当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不:得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活动 】 第五十一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 — 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区》内的道路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经其批准设立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五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 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 秦岭城镇!乡村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秦《岭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应当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五十六条《 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确定移民》安置点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 :第五: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 第五十九条 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适度开发《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十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其管理!机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批 》在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科学设计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第六】十四: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旅游?活动应当事》先依法向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 —。 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的规定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勘探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或,者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单位【作出一百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照本条例其!他规定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而不》编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审批】的; (三)【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管查处不力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