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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二届《]第四十号》。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 ? (: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 (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 (五)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秦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 推进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给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第》十四条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依?法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 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 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按照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 (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 】 (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 《(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第二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 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需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采取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二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 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围、封?育期限?并设置界桩、—标牌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没—有退耕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植树?造林将植树造林成活!率纳入考核目标秦岭!范围内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 秦岭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经营性采伐 !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四十》六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条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 第三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林!区防火?。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 第三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涉【及秦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修建水生动物洄游!通道 《第三十五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三》十六条 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可以与其—他,功能区重叠》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跨设区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 秦岭》。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 ? 第三十《七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秦岭:范围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与,水体功能容》量,相适应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发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超过水体》功能容量《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治理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 第四十—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依法—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 第四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十三条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并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在【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 ?禁止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开!发区、第《十,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退出 》严格控制《在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 第四十七!条 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第四十八条【 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场地!修,复评估方案依法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用于本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费用支《出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避免》或,者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秦岭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当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不得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 —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区内的道!路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经其批准】设立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 第五?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 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 秦岭城《。镇乡:村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秦岭!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应!当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五十六条 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确定移民安置点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 第【五,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第!五十九条 》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适度《开发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十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其管理《机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批 —在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科》学设计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第!六十四?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旅游活动【应当事先《依法向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 : 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的规:定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勘探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或者《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单位—作出一百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照本—条例其他规》定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应》当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而不编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审批的;《 (三)》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管查处不力的;! ,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