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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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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七号〕!。
(?2005年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05年】12月?3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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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八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
第十条 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第十一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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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十三】条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第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电企业负】责电站?水库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和水藻的【防治
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库区水面产—生大量漂浮物—时,。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打捞和防治
第!十五条 《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
《
第十?六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草)!保护天然林和湿【地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资源防》止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 :汉江、?丹江流域《生产、销售含—磷制品应当》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
第十八条 汉】江、:丹,。江流域城镇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镇!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进行有偿!经营: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省、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档案《
第二十一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监测流域内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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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标准应当对排污!口,实行监督管理
】 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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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河道排污口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严】重,污染或?者,可能:严重污?染水:环境: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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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水体:排放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未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或者倾倒【船舶垃圾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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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严重—水污染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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