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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七号〕! (200—5年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05年1【2月3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5》年12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 第六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八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 — 第十条 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第十:一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 , 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十三条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第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电《企业:负,责电站水库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和水藻的防治】   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库区水面产生大量!漂,浮物时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打捞?和防治 第十五】条 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草)保!护天然?。林和湿地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资源防止】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 汉江、丹江流域生!产、销?售含磷制《品应:当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 第《十八条 《汉江:、丹江流域城镇【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镇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进【行有偿经《。营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省】、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档案 第二【十一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监测流—域内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 !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标准应当对排—污口:实行监督《。。管理:   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河道排污口—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严重污染或】者可能严重污染【水,。环境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水体排放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未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或者倾《倒船舶垃《圾,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严重水【污染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