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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4 :号
—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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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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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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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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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省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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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 第六条 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资金支持—
: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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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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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
, :
(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 :
? (三)—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化建设;
!
(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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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支持中】小企业?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
:
《 (六)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
? :
《 , (七)支持中【小涉农企业、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
—(,八)用于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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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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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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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公告、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制《度,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设立专项资金的【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
】 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 第十条 工商【、税务、财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当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经营账册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 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优先评级授信和】给予贷款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制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本省产业政!策且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可【以在增量的指—标上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并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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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和】股权质?押,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四!条 鼓励中小企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参股】海南农村信用社【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平台作用
! , 企业—和,个人资?。本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证券监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省级?担保机构可以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开展《担保业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或参股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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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鼓励社《会各种资《本依:法设立担《保机构?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业绩奖】励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对中小》企业成立的》互助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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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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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
【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 第二十《二条 设立中小企业!可以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注册登记后!1,个,月内注入的首—期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10】%1年内注》入的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登》。记后的3年内注入设!立投资公司应当在登!记后的5《年内注入
! 对《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实,收资本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缴足或无法缴付】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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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对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协作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集群】或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用地》应当优先统》筹规划?和安: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 ?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园区)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开发区(园区】)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五条 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自主!择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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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三)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
— (五)安置残!疾人员的中》小企业?;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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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中小企业!。投资者及招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在本省落》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前款规!定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幼儿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
第《四章 创新推动【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拨款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型》计划项目《并对计划项》目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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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及:金融机构在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
第三十条 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成果中!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中介等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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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十一条 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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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第》三十二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其—可以采取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中!小企业出资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或!者购买国《有企业产《权资金支付暂有困】难,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公!司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收—购总价的30%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税后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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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活动
】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或—。者鼓励、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品展览展》销会:举办本省中小—企业产品展览—、推介、《促,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十五!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重点每年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品拓展市场
【 ? 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农产品运—销、促进《城乡贸易、搞活【商品流通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 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帮助争取《国债、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加以扶持!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引导和】方便中小企业参【与,竞标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 —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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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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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 第四?十二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提供信】息服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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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关的?。工商、财税》、融资、《产业投资、劳动用工!、人:才档案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充【实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信息【库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人才
! :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动】态、经贸活动—等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提供》服务并不得》收取赞?助费
第四十!三条 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中小】企业出?资组织招用的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十四条! 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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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
第七《章 :权益保护
—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 ,
【 ,。 (?。。一)非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非法占有《或者:使用企业财产;
!
— (二)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
!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加入协【会或者订购》报刊杂志和其—他资料;
!
【(四)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培训【。、达标?、评比、鉴定或者考!核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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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为中小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产品:质量:认证等中介机构【; :
】 (六》)截留、挪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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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中小企业因》配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者需?要拆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和相!应补偿
》 第四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要求和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执《法,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应当】统,筹,安排;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未经部门》。委派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进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或【者,需要中小企业配合】检查的应当出具【载明检?查时间?、内容和人员等的】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未出具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五十条【 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抽查检验【应当依法进行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技:术标准、《标准规范要求的数量!经检验证明合格的产!品应当在检验后五】日,内返还;《不能恢复原》有价值的应当按照】原价值?给予补?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购买抽取样品】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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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 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或者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移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未》能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 则
》第五十?四条 本经济特【区以外的省内中小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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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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