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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第 14 —号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 (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省》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 :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 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 ! 第七条 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资金支【持 ?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   (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 ,   》  (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   ?。  (三)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化建设; 】。  】   (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 ,   【  (五)支—持,中小企业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   —  (六)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    (七)支】持中小涉农企业、】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 —    (八)用】于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配套; 《 :。 》  :  (九)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    (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公告:、,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制度?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设立专项资金【的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 ?  ?   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条 工商、》税务:。、,财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当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经营:账,册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优!先评级授信和给【予贷款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制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本省—产业政策且》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可以在增量—的指标?上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并【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 《。    《 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提供服务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和股权【。质押: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四条 ?鼓励中小企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参股?海南农?村信:用社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平台《作用   】  企业和个人【资本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证券监!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省》级担:保机构可以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开展担保《业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或参!股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     引!导,。、鼓励社会》。各种:资本依法《设立担保机构—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业,绩奖励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 第十九《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对—。中小企业成立的互】助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扶持 ?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 —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设立《中小企业可以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注册登记后1个月内!注入的首《。期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1》0%1?年内注入的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登!记后:的3年内《注入设?立,投资公司应当在登】记后的5年内注入】。     】对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实收?资本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缴足或!无法缴付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对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协,作,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集群或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用地应当—优先统筹《规划和?安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   》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园《区,),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开发区】(园区?)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五条: 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自主择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 》    (二)当】年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三)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 】    (五)安置!残疾人员的中—小企业; 【   ?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 第二十—六条 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中小企业投资者】及招: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在本省落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前款》规定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幼儿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 ,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拨款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型计【划项目?并对:计划项目给予扶【持 —。  : ,  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及金融机构在—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成:果中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中介!等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  《   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 ,。 第三十一条 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 !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 第三十二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章 市场开拓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其】可以采取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中小企业出资】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或?。者购:买国有企《。业,产权资金《支付暂有《困难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公司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收购?总价:的3:0%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税后】支付利息 —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活动  】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或者》鼓励、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品展览展销会【举办本省中小企【业产品展览、推介】、促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十五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重点每》年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品拓展市!场, 《    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农产品运销》、促进城乡贸—易、:搞活商品流》通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 第三十六条 】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     》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帮助争《取国债?、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加以扶持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引导和方便中【小企业参与竞标【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    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十二: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提供信息《服,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关的工?商,、财税、《融资、产业》投资、劳《。。动用工、人才档案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充】。实,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信!息库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人才 —   》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动态、经贸活!。动等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提,供服务并不得收【取赞助费 — 第四十三条【 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 中小企业出资组】织招:用的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 , 第:四十四?条 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十五!条, 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第【七章 权益保护 】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非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非法占有或【者使用企业财—产; 》     (二!)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加《入协:。会或:者订购报刊》杂志和其《他资:料; 【。    — (四)《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培训、达》标、评比、鉴定【或者:考核等活动; !。    】 (五)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为?。中小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产品质量认证等中!介机构; 【 : ,  ?   (六)—截留、挪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 】  》   ?(七)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中小!企业因配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者【需,要拆: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和相应补偿 ! 第四《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要求和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执法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应,当统筹?。安排;?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未经部门委》。派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进《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或者需【要中:。小企业配合检—查的应当出具载【明检查?时,间,、内:容和人员等的—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未出具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五】十条 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抽查检验应当—依,法,进行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技术标准、标准规范!要求的数量经—检验证明合格的产】品应当?在检验后《五,日内返还《;不能恢复原—有价值的应当按照】。原价值?给予补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购买抽》取样品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    【 收费单位》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或【者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移【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未能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 则 ? 第五十》四条 本经济特【区以外的省内—中小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