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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1【4 号   !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 (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经济特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 ,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省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 第六条 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健全【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中小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经?营管理诚实守信【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资金支持《 :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   —  (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 ,。  :   (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   —  (三《)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化建】设; —     (!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     (五】)支持中小企业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 》     —(六)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 《     【(七)?支持中?小涉农企《业,、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 》。  :  : (:八)用?于,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配套; 】 —    (》九)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 : ,    (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公告、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制度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设立?。专项资金的》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并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向社会!公开财?政、税?。务、工商、》环保、质《监、: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的:基,础信用信息 — , :    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条 工商、税务【、财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应当指【导、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经营账《册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优先评级授信】。和给予贷款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制【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本省产业政策且】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可【以在增量的》指标上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并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  》   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提—供,服,。务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和股权—质押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四条【 鼓励?中小企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参股海南农村信】用社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平台作用 —     企】业和个?人资本可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证《券监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省级担保机构可以!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开展担保业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或参股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   《  引导、鼓励社】会各种资《本,依,法设立担保机构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担保【体系建?。设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和业绩!奖励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三》十日内到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 第十九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对中小企业成立【的互:。助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扶【持,。 第?三章 创业扶—持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投资:和经营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设立中小企业可!以,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注册登记后1【个月内?注入的首期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10》%1年内注》入的出资《应当不少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登记!后的3年内注入设立!投资公司《应当:。在登记后的5—年内注入  !   对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实!收资本?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缴足】或无法缴付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合理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条件对》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协作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集群或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用地应当优先统】筹规划和安》排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 ,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园区)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开发区(园区)聚集!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五条! 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一)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自主择【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 !  ?   (二)—当,年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三)?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  : (四)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 !    《 ,(五)安置》残疾人员的中小企】业;  【。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 第二》十六条? 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七《。条 中小企业投资者!及招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照规!定,在本省落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前款规定【人员的子女就近【入幼儿园或者入【学提供帮助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可以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拨款《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各类?科技型计划项—目并对?。。计划项目给予—扶持 》 :     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及金:融机构?在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给【予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 第三十》条, 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同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成?果,中,试、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中介等【。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 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十一条 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  — ,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第三十二《条 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申请】、保护、实施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五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其?可以采?取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对中小企业出—资,重,组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或者购《买国有企《业产权资金支—付暂:有困难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公司同意!。可以分期支付但【首期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收购总《价的30%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并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税后!支付利息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参加境外投(议【)标等活动 !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或者?鼓励、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品展》览展销会《。举办本省中小—企,业产品展览、推介、!促销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十五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产业?。发,展重点每年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品拓展市场 】  《   扶持中小企业!。参与:农产品运《销、促进城》乡贸易、搞》活商品流通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通过?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和!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大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 , :  :  引导大企—业从中小企业选购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励大》企业将部《分产品、零配件【委托:给中小企业生—产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帮助争取国债【、延长特许经营年限!、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加以扶持》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三十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引导和【方便中小《企业:参与:竞,标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   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具体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传递、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     —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或?者低收?费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 第四十《二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提供信息服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信息  【。 ,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关《的工商、《财税、融资、产业】投资、劳动用工、】人才档案管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充实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信《息库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人?才 《   《  省中《。小企业网应》当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动—态、经贸活动等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提供服务并不—得收取赞助费 ! 第四十三条 【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 中小?企业:出资组织招用的【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 第《四十四?条 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十五条 !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第》七章 权益保护 】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非【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非法】占,有或者使用》企业财产《; :    】 (二)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  》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加》入协会或者订购报】刊杂志和其他资料】; 】     》(四)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要—求中小企业参加【培训、达标、评比、!鉴定或者考》。核等活动; 【 :    【 (五)在履—行管:。理职责?时为中小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产品质!量认证等中》介机构; !     【(六)截留、挪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其,。他扶持资《金,; !    (七—)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中小企业因》配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或者】需要拆?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和相应补偿》 第四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要求和》。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四十九条 执法!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应当统筹安】排;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未经部门委派—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进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或者需】要中小企《业配合检《查的应当《出具载明检查—时间、内容》和人员等《的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未出具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 第五十条 —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抽查检验!应当依?法进行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技术标准、】标准:规范要求的数量经检!验证明合格的—产品应当在检验后五!日内返?还;不能《恢复原有价值—的应当按照原价值】。。给予补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购买抽《取样品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 【     收费【单位向中小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姓名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的中小?企,业有权?拒绝交费 【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公布受理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有关【部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或者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移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未能:。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经济特区以外的】省内中小企业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