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九条 ?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    》 (二)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 :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     (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     【(,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第三十条  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    】。 (一)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 :    《(二)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    》 (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 :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 —   【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  【。   (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  —  :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 ,    —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  ?。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 ?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    《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 ,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 第三十八条【  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 【     —(二)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 !   ?  (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 【 《   ?  (四)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