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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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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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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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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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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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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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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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