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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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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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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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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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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