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体设计
!
5—.1 一般—规,定
!5.1?.1 《避难场所《总体设计应开展综】。合防灾?评估:进行责?任区设?计、:应急功能《设计、总《。体布:局设:计,和应急交《通设计并应符合【消防和疏《散要求
】
5.1.2— 应?急功能设计应按当地!城乡规划、防灾规】划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以及本规范!第3章和第4章的】。规定确定避难场所】的应急功能和应【急保障?要,求避难场所的用地和!应急设施规模—的核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城市【级应急功能所要【。求的应急设施应【按其: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总数核定;》
《
2 !对于责任区》级应急功能所要求】的,应急:设施:。应按责任《区内常住人口—。总,数核定;《
,
《
》3 对于场所级应!急功:能所要求的》应急设?施应按责任区内【避难:总,人数核定
—
《5.1.3 【避,难场所设计时综合防!灾评:估,应包括避难》设计要求评估、现状!条件分析评估—和使用?风险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避难—设计要求《评估应评《估确定避难》应对的?突发灾害种类及【相应:灾害:标准和不同》应急阶?段要求避难》功能设置要求不同】。级别服?务范围的人口数量】及分布责任区范【围责:任区可利用避难资】源和安全评估情况】不同灾?害影响?规,模下和?不同应急阶段的【避难:。规,模等;
《
,
》 2《 :现状条件《分析:评估应调查其环境】条件和工程设施情况!评估场?所内各类用地—和设施的安全性【和适宜性确定可用于!应急:避难的用地》范围和工程》设施;
—
【3 ?使用风险评》估应针对避》难场所维护管理【过程中和启》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进行评估制—定设:计、:建设和管理对—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评估可【能遭遇的《突发灾害种类确定】各类应急《设施的设防》要,求明确相应的设计】和,管理对策;
】
— 2)应评【估场所内及周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划定安!全防护范围》设置警告标》志制定防护措—施;
》
,
《 3)应评】估场所?内及周边现有—建(构?)筑物的倒塌或破坏!的风险及倒塌—或破坏?的潜在影《响区按?本标准附录》C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并不【得用作应急》。避难;
【
,
4】),应划定场所内及周】边古树、名木、文物!和其他重要》。建筑的保护范围不】得用作应急避难设】置警告?标志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 》 5)应评估划定各!类灾害?潜在影?。响,。区设置警告标志并不!得用作应急避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