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20 建标库

附录O  (资料性附录)安全保护措施

O.1  安全保护措施层级

    各级别安全保护措施的实现,如图O.1所示。

O.2  安全保护措施要求

    安全保护措施要求应满足下列规定:

    a)A级安全保护措施

    即控制层只有控制功能,如从传感器读取信号,发送控制信号到执行机构。这一层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在这一层发生故障将直接导致危险,如发送一个错误的信号去操作阀门。这种故障被称为“危险性故障”。

    b)B级安全保护措施

    为了避免上述的“危险性故障”发生,需要增加安全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可以被认为是级安全保护措施(第一级保护),它的功能是在采暖炉正常状态下发生危险性故障时,能启动一个安全保护动作。B级安全保护措施是通过控制层和第一级保护层来实现的。

    c)C级安全保护措施

    未被发现的故障称为“潜在故障”,这类故障可能发生在保护功能上,也可能发生在控制功能上。这类潜在故障有可能在多年之后,当有第二故障发生时,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另外增加安全保护措施。为了防止第一级保护没有发现潜在故障的危险,应对第一级安全保护进行监控。这种措施被称为C级安全保护措施(第二级保护)。C级安全保护措施是在B级的基础上增加第二级保护来实现的。

O.3  安全保护措施实现方式

    安全保护措施可通过下列方式实现:

    a)B级安全保护措施可采用下列方式:

      1)带有周期自检的单个装置,该装置集成了控制和第一级保护功能;

      2)两个独立的装置,各装置可以用相同或不同的技术。

    b)C级安全保护措施可采用下列方式:

      1)失效安全的单个装置(不需要第一级和第二级保护);

      2)带有周期自检和监控的单个装置,该装置集成了控制、第一级保护和第二级保护的功能;

      3)带比较的两个装置,各装置可以用相同的或不同的技术,第二级保护在比较时提供;

      4)三个独立的装置,各装置可以用相同或不同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