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L (规范性附录)回水温度30℃状态冷凝炉采暖热效率修正
L.1 空气含湿量和回水温度范围
空气含湿量和回水温度应在下列范围内:
a) 空气含湿量X:0g/kg≤X≤20g/kg。空气含湿量基准值为10g/kg。
b) 回水温度t:30℃≤t≤35℃。回水温度基准值为30℃。
L.2 含湿量修正
如采暖热效率试验时空气含湿量与基准值不符,采暖热效率修正值按公式(L.1)计算:
式中:
△η1——空气含湿量偏离基准值时热效率修正值的数值,%;
Xst——基准工况下助燃空气的含湿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Xst=10g/kg;
Xm——试验工况下助燃空气的含湿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
L.3 回水温度修正
如采暖热效率试验时回水温度与基准值不符,采暖热效率修正值按公式(L.2)计算:
式中:
△η2——回水温度偏离基准值时热效率修正值的数值,%;
tm——试验时的回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st——回水温度的基准值,单位为摄氏度(℃),tst=30℃。
L.4 修正后采暖热效率
修正后采暖热效率按公式(L.3)计算:
式中:
ηu——基准工况下采暖热效率的数值,%;
ηm——试验工况下采暖热效率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