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结—构
《
,
5.—。2.:1 : 连接接口
【
5.2.】1.:1 : 与供燃气管—道,的连接?接口
—
,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采【用G:B/T? 73?07规?定的螺纹《采暖炉进《气接头的末端应【具有一个平整的环形!。表面端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3.!2;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和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
5.2】.1.2 》 与供水管道的【连接接口《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或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
》5.2.2 燃气!通路
】 ? ,燃气:。通,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除测量孔外》用,于安装零部》件的螺钉孔》、螺栓孔等其—他用途的孔》和燃:气通路之间的壁厚不!应小于1m》m
—
》b): 燃气通路结构应确!保水不能渗》入
》
《 c)《。 日常?维修时?需拆装?的,燃气通路《连接件应采》用机械方式密封【如,金属与金《属间的接头连接【应通:过垫片、密封圈密】。封对于永久性装【配应:。采,用密封带、液—态胶等密封
】
》 d) 非螺纹装!配时装配的》密封性?不应通过软》焊料或?粘合:剂实现
【
e) !应设置?燃气过滤网》(器)
》
,
5.2—.,3 : 给/排《气系统
】
5.?2.3.1 —。 一般要求
【
5》。.2.3《.1.1 在【点火期间以及在【制造商声称的—热负荷范围内应提】。供采暖炉燃烧用的足!够空气?
5.】2.3.1.—2 制造商提供】。的给/排气管应【。符合CJ/T 【199或CJ/T】 ,198的规定
【
5.2】.3.1.3 【 除大气式采暖炉非!金,属,外,壳不应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外如采暖炉外【壳,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并且不借助工具!拆卸时当该外壳【错装时采暖炉不应】运行或不《应有燃烧产》物泄漏到安装采暖】炉的房间内
】
5.》2.3.2 — 室外型外壳开孔
!
!室外型?采暖:炉的排气口及外【壳的开孔《处在承受5N的【。作用力按《压直径?。为16mm》的钢球时《该球:不应进入采暖炉内】
5【.,2.3?.3 风》机
》
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安装在采暖!炉壳体外的风机风】。机的转动部件—不应:被,直接接触;
!
: b》) 输送介质为可】燃气体时风机的电机!及控制部《件不应接触风—机输送的《介质;风机与—燃气接触《的所有部件相互【碰擦不应产生火花
!
《
,5.2?.4 《气流监控装》。置
—
5.2《.4.1 》 一:。般要求
】
》除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外【在每次风机启动【前气流监控装—置应检测是否有【模拟空气《流通:过,。监控:进气或排气流量实现!当风机有《多个转速时应监控】每一个?转速
《
】燃烧用空气应通过】下,。列方法之《一监控
【
—a,)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 b) 持【续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
【 c) 启动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装:有同轴式给排气管或!燃烧系统泄漏量【应符合?6.1.2.1.】2的规定;
】。
!2) 且每连续运行!24h至少》有一次?切断:;
【 《 3?) 且运行》过程:。中采:。用间接监控(—如风机转速》监控)
》
,
5.2.4】.2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5.》2.4.2》.,1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450的规定
】
:
5?.2.4.2.2】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398的规定
!
:。
5.》2.4.2.—3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
,
?
?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取压管的结构应满】足可预见的损—坏不会影《响采暖炉安全性【
:
【 b:) 取压管应采用】。金属材料或》具有同等特性的材】料制造?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取!压管其断开、—破裂:或泄漏不应》引发:安全事?。故
《
? c) 燃气!。或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1!。2mm?2内径不应小于1m!m;应能避免任何】冷凝水残留并能【。防,止出现皱折、泄漏】。或断裂若使用一条以!上的:取压管结构应确保】不会:错装:
! d:) 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据并采取了避免在】取压管?中形成冷凝水的预防!措施时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5mm2
!
5.2】.5 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
5.2!.5.1 —启动时的冷凝水【
】 :启动时产《生的:。冷凝水?不应影响《运行安全性且—不应滴到燃》烧器火孔或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
【
5.2.!5.2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
:
【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冷【凝水收集装置和排放!管应作为冷凝炉的】标配附件;》应方便安装》和拆卸易于检查和】清洁
】。 b》), 通过?。重力作用《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排放系》统,的内径?不应小于13—mm水封《结构的冷凝》。水,收,集装置在完成本标】准试验期《间不应有《烟气从冷凝水收【集装置逸《出且水封高》度不应小《于25?mm
】 c》) 通过机械设备】辅助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的排放系统尺!。寸不应小于制造【。商声称值
【
《 d) —除冷凝水排水—。口外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表?面不应有冷凝水渗】漏
—
》。e) 与冷》凝水接触的》部件表面应能防【。。。。止冷凝?水滞留(《。除排水管、水封【槽、中和《装置和虹《吸管以外的部—分)
?
?
5.2.—6 ?烟温限制装》置
【 《烟温限?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a) 燃烧【产物排?放系统?含有:塑料材料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
《 b) 《排烟系统中含有塑】料烟管、塑料连接管!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
c) !烟,温限制装置》。动作点应不可调节
!
5.【2.7 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设置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
5.2.8— 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
采暖额!定热:负荷小?于35kW的采暖炉!应内:置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5【。.2.?9 排气装—。置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安装》排气装置
》。
》5.2.1》0 燃烧器
!
:
5:.2:.10.1》 , 每个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应标!注直径或代码其【固定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不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在分气】。管或预混器上—应有标志
】
5.2.—10.2 燃烧】器或燃?烧器的一部分可拆卸!时其安装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
5】。.2.1《1 燃气》测压管
】
采暖【炉应有供气压—力和:喷嘴前压《力测压管测压管【外径为?m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10mm最小部位!。孔,径不应大于1—mm测压孔不应【影响气?路的密封性
】。
5.2.12! , 控制面板》
【 控制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控制面板标志【应,清,晰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误操作时不应损】坏,采,暖炉或造成危险;】
【 b) 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关闭《功能;
《
》 c)— 温度指示标志应】标明水温升》降,方向用数字表—示时最大数字—应对应最高温—度
【5.2.13 】运行指示
!
运行指】示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a) 采暖炉应【能够通过《反射镜、观察孔【等观测火焰》状态:
《
b【) 如主燃烧器装】有专用火焰监控装置!时允许?采用间接指示方式】(例如指示灯)该火!焰指示器不得用来指!示任何其他故障;】如火焰?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应能显示故】。障如火?焰指示?仅在远程控》。制器:显示则远程》控制器应连》同采暖炉《一起:。试验:
,
5.2.!。14 电源运行】安全性
】
? :停止供电时》采暖炉应安全关【闭恢:复供电时采暖炉应正!常运行或处于非易】失锁定状态
】
5.2.15!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
】
?
,。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不应大于70【k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