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结构
—
》
5?.2.1 连接接!口
5】.2.1《.1: , ,与供燃气管道的【连接:接口
》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采用GB!/T 7307规定!的螺纹采暖炉进气接!头的末端应》具有一个《平整的环形表面【端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3.2—;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和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5.2!.1:.2 《与供:水,。管道的连接》接口
—
,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或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
5.2》.2 燃气—通,路
:。
》 燃》。气通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a) 》除测量孔外用于安】装零:。。部件的螺《钉孔、螺栓孔—等其他用途的孔和】燃,气通路之间的壁【厚不应小于》1mm
【。
b) !燃气通?。路结构应确保水【不,能渗入
【
c)】 日常维修时需拆】装的燃气通路连【接件应采用机械方】式密封如金属—。。。。与金属间的》接头连接应通过【垫,片、密封圈密封对于!永久性装配》应采用密封》带、液态胶等—密封
】 : d) 非螺纹】装配时装配的密封性!不应通过软焊料或粘!合,剂实现
—
《 e) 应设】置燃气过滤》网(器)《
5.2!.3 给》/,。排气系统
—
5.2.3!.1 一般要求
!
:
5.2.【3.1.1 【在点火期间以及在制!造商声称的热—负荷范围内应提供采!暖炉燃烧用的足够空!气
《
5.》2.:3.1?.2 制造—商提供的给/—排气:管应符合《CJ/?T 19《9或CJ/T 【198的规定
!
:
5.2.3.1】.3 除大气【式,采暖:。炉,非金属外壳》不,应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外】如采暖炉《外,壳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并且不?借助工具拆卸时【当该外壳错装时采】暖炉不应运行或不应!有燃烧产物泄—漏到安装采暖炉的】房间内
!5.2.3》.2 室》外型外?壳,开孔:
】 :室外型采《暖炉:的排气口及外—壳的:开孔处在承受—5N的作用力—按,压直径为1》6mm的钢》球时该球《不应进入采暖炉内
!
《
5.2《.3.3 风机】
! 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a) 安装【在采暖炉壳体外的风!机风机的转动部【件不应被《直接接触;》。
,
?
? , b) 输送介】质,为可燃气体时风机】的电:机及:控制部件不应—接,触风:机,输送的介《质;风机与》燃气接触的所有【部件相互碰擦不【应产:生火花
《。
,
?。
5.2.》4 气流监控装】置
》
5.2.4.1! 一般要求
【
,
?
除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外在每?次风机启动前气流】监控装?置应检测是否有【模拟空?。气流:通,过监:控进气或排气流量】实现当风《机有多个转》速时应监控每—一个转速
!
燃烧用空!气,应通过下列》方法之一监控
!
《 a)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 b:),。 ,持续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
!
? , c) 启动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装有同轴式!给排气管或燃烧系统!泄,漏量应符合6.【1.2.1.2【的规定;《
! ?2) 且每连续运】行2:4h:至少:有一次切断;
】
— ? 3) 且运行【。。。过程中采用》间,。。接监:控(如?风机转速《监控)?
—5.2.4.2【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5.2】.4.2.》1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450的【规定
—
5.《2.4.《2.2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3】98的规定
!
5.《2.:。4.2?.3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
!
,
《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取》压管的结构应—。满足可预见的损坏】。不会影响采》暖炉安全性
【
,
? , b) 取压】管应采用金属—材料或具有同等特性!的材料制造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取】压管其断开、破裂】或泄漏不应引发安】全事:。故
【 : c)《 燃气或《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12mm《2内径不应小于1m!m;:应能避免任》何冷凝水残留—。并能防止出现皱【折、泄?漏或断裂若使用一】条,以,上的取?。压管结?。。构应确保不会错装
!。
》 《d) 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据:并采取了《避,免在取压管中形成】冷凝水的《预防:措,施时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5mm】2
—
5:.2:.,5 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
》
:
:
,5.2.5.—1 启动时—的冷凝水
》
,
【 启动时产生—的冷:凝水不应影》响运行?安全性且不应滴到】燃烧器火孔或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
!
5.2.5.】2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
:
:
,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冷凝水收集】装置和?排放管应作为冷凝】炉的标配附件;应方!便,安装和?拆卸易?于检查和《清洁
》
b】) 通过重力作用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排放系统—的,内径不应小于1【3,mm:水封结?构的冷凝《水收:集装置在《完成本标准试验【期间不?。应,有烟气从冷》。。。凝水收集装置逸【出且水封高》度不应小于25m】m
?
,
》 c) 通过机】械设备辅助》。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的?排放:系统尺寸不应—小,于制造商《。。声称值
《
】 d)? ,除冷凝水排水口【外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表面不应有冷凝!水,渗漏
》。
,
e)】 与冷?凝水接触《的部件表面应能防】止,冷凝水滞留》(除排水管、水封槽!、中和装置和虹【吸管以外的》部分)
—
5.2.6】 烟温限》制装:置
】。 烟温限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燃:烧产物排放系—统含有塑料》材料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
? : b) 《排烟系统中含有塑】料烟管、塑料—。连接管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c) ?烟温限制《装置动作点应不【。可调节
【
5.2.7 !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设置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
5:.2.8 —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
,
?
: 采暖》额,定热负?荷,小于35kW的采暖!炉应内置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
5.2—.9 排气—。装置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安装】排气装置
—
5.2.】1,0 燃烧器
【
?
5?.2.10.1 !每个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应标注直【径或:代码其固《定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不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在分】气,管,或,预混器上《应有标志《
—5.2.1》0.2 燃烧【器或燃?烧器的一部分可拆卸!。时其安?装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
?
?
5.2.11【。 燃气《。测压管
】
: 采《暖炉应有供气压力和!喷嘴前压力测压管测!压管外径为》m,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10mm最】小部位孔径》不应:大于1mm》测压孔不应影响气】路的密封性
】
5.2.12! 控制面板—
】 控制《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控制面?板标志应清晰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误操》作时不应《损坏采暖炉或造成危!险;
【
》b) 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关闭功!能;
【
, c》) 温度指示标志应!标明水温《升降方向用数字表示!时最大数字应对应】最高温度
】
5.2.1【3 运《行指示
》
】运行指示《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
? : a) 采暖炉应能!够通过反射镜、【观察孔等《观测火焰状态—
— b) 如主!燃烧:器装有专用火—焰监:控装置时允许采用间!接指示方式(例如】指示灯)该火焰【指示器不得用来指】。示任何其他故障【。;如火焰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应能【显示故障如火焰指示!仅在远程控制器显】示则远程控制器【。应连:同采暖炉一起试验
!。
5.2.!14 《电源运行安》全,性
—
《 停止供《电,时采暖炉《应安全关闭恢复供】电时:采暖炉应《。正常运行或》处于非易失》锁定状态
—
5.2.】15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
》
》。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不应大于》70k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