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结?构
》
?。
5.?2.1 连接接口!
,
,
:
5.2.—1.1? 与供燃气—管道的连《接接口
】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采用GB/T !73:0,7规:定的螺纹《采暖炉进气接头【的末端应具有一个】平整:的环形表面端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3.2;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和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
,
:
5:.2.1.2 【 与供水管道的连接!接口
!。 螺《纹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法兰应符合G!B/T?。 9124.1【、,HG/T 205】92或J《。B/T? 81的规定且【制造商应《提供配对法》兰和密封垫
【。。
:。
5.2.2 !燃气:通路
】 燃气通【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除测!量孔外用于安装零部!件的螺钉孔、螺栓孔!等其他用《途的孔和燃气通【路之间的壁》厚,不应小于《1mm
【
,
: , b) 燃气通】路,结构应确保水不能渗!入
【 , c) —日常维修《时,需拆装的《燃气通路连接—件,应采用机《械方式密封如金【属与金属间的接头】连接应通过垫片、密!封圈:密封:对于永久性装配应】采用密封《带、液态《胶等:密封
》
,
d)】 ,非螺纹装《配时装配的密封【性不应通过》软焊:料或粘?合剂实现
【
? 《e) 应设置燃气】过滤:。。网,(,器):
:
5》.2:.3: 给/排气系统】
》
5.2.3.【1 一般要求
!
5》.2.3.1.1】 :在点火期间以及在】制造商声称的热【负荷范围内应提【供采暖炉燃烧用的足!够空:气
5.!2,.3.1.》2 制造商—提供的给/排气管应!符合CJ/T 1】99或CJ/T 1!9,8的规定
】
5.2.3【.1.3 除大气!式采暖炉非金属外】壳不应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外!如采:。暖炉外壳构成—燃烧:系,统的一部分并—且不:借助工具拆卸时当】。该外壳错装时—采暖炉不应运—行或不应有燃烧【产物泄漏到安装采暖!炉的房?间,内
5】.2.3.》2 室外型—外壳开孔
!
室外型采!暖,炉的排气口及外壳】的开孔处在》承受5N《的作:用力按?压直径为1》6,mm的?。钢球时该球》不应进入采暖炉内】
?
5.》2.3.3》 , 风:机
》
—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安装在采暖炉壳体!外,的风机风机的转动部!件不应被直接—接触;
!。 , : b) 输送介质为!可燃气体时风—机的电机及控制部】件不应?接触风机输》送,的介质;风机与燃气!接触的所有部件【相,互,碰擦不应产》。生,火花
】5.2.《4 ?气流监控装置
【。
5—。。.2.4.1— 一般要求
!。
【除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外在每次风机!启动:前气流?监控装置应检测是】否有:模拟空气流通过监控!进气或排气流—量实现当风机有【多,个转速时应》。监控每一个转—速
】。 燃烧用空气】应通过下列》方,法之一监控
【
,
— a)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b,) :持续: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
【
— c) 启动】监控进气流量或【排气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装有同轴】式给排气管或燃烧】系统泄漏量应符合】6.1.2》.1.2的》规定;
《
》 《 :2) 且每》。连续运行《24h至少有—一次切断;
】
:
《 3) 且运行!。过程:中采用间接监控(】如风机转速监控【。)
—
5.2.4.2 !。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5.2【.4.2.》1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450的规定
!
:
5.《2.4.2.2 】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 电子—式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应符合《CJ/?T 3?9,8的规定
—
:
5.《2.4.2.3 】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
【 :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取压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取压管的结构应满足!可预见的损坏—。不会影响采暖炉【安全性
【。。。。
? b) 取压】管应采用金》属材料或具有—同等特性的材料制】造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取压管—其断开?、,破裂或泄漏》。不,。应引发?安全:事故
【
c—。) :燃气或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12?。mm2内《径不应小于1m【m;:应能避?免任何冷凝水残留】并能:防止出?现皱折、泄漏或【断,裂若使用《一条以上的取压【管结构应《确,保不会错《装,
》。
d)【 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据并采取了避免在取!压管中形成冷凝【水的预防措》施时空气取压管【横截面积不》。应小于5《mm2
!5.2.5 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
—5.:2.5.1》 启?动时的冷凝水
【
!启动:时产生的《冷凝水不应影响运】行安:全性:且不应滴到燃烧器火!孔或电器元》件的接线端子—
5.】2.5.2 —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
【
】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冷凝水收集装置和】排放管应作为冷凝】炉的标?配附件;应方便安】装,和拆卸易于检—。查,和清洁
》。
《 b》) 通过重力作用】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排放系统的—内径不应小于1【。。3mm水封结构【的冷凝水《收集:装,置,在完:成本标准试验期间不!应有烟气从》。冷凝水收《集装置逸出且—水封高度不》应小于2《5mm
《
—。 c) 通过】机械设?备辅助排放冷凝水】的系统冷凝水的排】放系统尺寸》不应小于制造—。商,声称值
《
,。
》。 ?d) 除《冷凝水排水口外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表面《不应有冷凝》水渗:漏
【 e) 与】冷凝水接触的—部件表面应》能,。防止冷?凝水滞留(除排水】。管、水封《槽、中和装置—。。和虹:吸管以外的部分)
!
,
5》。.2.?。6 烟温限—制装置
! , 烟《温限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a:), 燃烧产《物排放系统》含有塑料材料—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 b) 》排,烟系统中含有—塑料烟管、塑料连】。接管:的冷:。。凝炉应设置烟温限制!。装,置;
》
— c) 烟温限【制装置动作点—应不:可,调节
《。
5.—2.7 《。 ,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设置泄压阀和压力!指示器
《
》5.:2.:8, 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
》 采《暖额定热《负荷小于35kW】的采暖炉应内置【膨胀水箱《。和,。循环水泵
!
5.2.9 排!气装置
】
: 封闭式采暖炉!采暖系统应安装排气!。。装,。。置
《
5《.2.1《0 燃烧器
【
》。。5.2.《10.1 》 每个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应《标注直径或代码其固!定,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不可拆—。卸的:喷嘴或限流器在分气!。管或预混器上应有标!志
5.!2.1?0.2 燃—烧器或燃烧》器的一部分可拆【卸时其安装方—法应确保不会错装
!
》5.2.《11: ,。 燃气测压管
【
,
,
采暖!炉应有供气压—力和:喷嘴前压力测—压管测?压管外径为m—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10mm最—小部位孔《径不应大于1mm】测,压孔不?应影:。响气路的密封性
】
:。
,
5.2》。.12 控制【面,板
】 控《。制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a) 控制面!板标志应清》晰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误:操作时不应损—坏采:暖炉:或,造成危险;
!。
b)】 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关闭《功能;
!。 c)— 温度指示标—。志应:标明水温《升降方?向,用数字?表示时最大数字【应对应最高》温度
—
5.2》.,13 运行—指示:
】 运行指》示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a)! 采暖?炉应能够通过反射】镜、:观察孔等观测火焰状!态
】。 b) 如主燃!。烧器装?有专用火焰》监控装置时允—许,采,用间:接指示方式》(例如?指示灯)《该火焰指《示器不得用来指示任!何其他故障;—如,火焰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应能显示【故障如火《焰指示?仅在远程控制器显示!则,远程:控制器应连同采暖】炉一起试验
【
5.2【.14 电—源运行安全性
!
【停止供电时采暖【炉应安全《关,闭恢复?供电时?采暖炉应《正,常运行或处于非易失!锁定:状态
5!.2.1《5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
【 , 2级耐压的】非模块炉或模块炉的!单独模?块的热负《荷不应大于》70k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