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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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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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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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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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 】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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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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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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