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 :。    —。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