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   ?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 《   ?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 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    【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第》二十六条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 ?  ?。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第三十二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 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第三十六—条 :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 第三十七条 !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第三十八!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第》四,十一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 《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 ? , 第四十八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五: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