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
B.4.1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可根据可变作用的随机过程模型按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1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宜根据超越作用值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值按图B.4.1-1确定,其比值按下式计算:
μx=∑ti/T (B.4.1-1)
式中:μx——超越作用值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值,一般小于0.1;
∑ti——超越作用值的总持续时间;
T——设计基准期。
对于平稳各态历经过程,当比值为规定的值时,可变作用频遇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Qx——可变作用频遇值;
——作用任意时点值概率分布函数的反函数;
μx——超越作用值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值;
q——作用的非零概率。
图B.4.1-1 确定可变作用频遇值的图示
2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也可根据跨阈率按图B.4.1-2确定,跨阈率按下式计算:
υx=nx/T (B.4.1-3)
式中:υx——跨阈率;
nx——设计基准期内超越作用值的总频数;
T——设计基准期。
当可变作用任意时点值的平均值及跨阈率已知,并且是高斯平稳各态历经随机过程时,对应于规定跨阈率的频遇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x——可变作用频遇值;
μQ——可变作用任意时点值的平均值;
σQ——可变作用任意时点值的标准差;
υm——可变作用跨越任意时点值平均值的跨阈率;
υx——可变作用跨越规定值的跨阈率。
图B.4.1-2 按跨阈率确定可变作用频遇值的图示
B.4.2 可变作用频遇值系数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可变作用频遇值系数;
Qx——可变作用频遇值;
Qk——可变作用标准值。
B.4.3 当不能确定可变作用的随机过程模型或任意时点值概率分布及统计特征时,频遇值或频遇值系数可根据经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