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58-2010 建标库

6.2  计算

6.2.1  结构分析采用的基本假定和计算模型应能合理描述所选择的极限状态下的结构反应。

6.2.2  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根据结构和材料对作用的反应,可采用线性理论或非线性理论计算;当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线性理论计算;必要时,可采用非线性理论计算。

6.2.3  当结构承受自由作用时,最不利的作用布置应根据每一自由作用可能出现的空间位置确定。

6.2.4  当位移或变形使得作用的影响显著增大时,应对位移或变形的影响进行分析。

6.2.5  动态作用宜按结构的动态反应确定结构的作用效应。当将动态作用假设为准静态作用时,可将动态作用效应分析结果加入静态作用中,也可对静态作用乘以等效动力放大系数间接计算动态作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