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燃烧设备
7.1 炉 排
7.1.1 本条依据现行行业标准《链条炉排技术条件》JB/T 3271-2002的有关规定制订。为了在安装前能及时发现链条炉排在制造、运输、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从而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制订本条规定。
7.1.2 本条依据现行行业标准《链条炉排技术条件》JB/T 3271-2002的有关规定制订。表7.1.2中的检测位置,是施工中最基本的也是较为常用的。
7.1.4 本条是常规性的检验规定。在炉排组装过程中应进行控制,以免组装完成后检查才发现不合格时返工,炉排组装过紧,影响正常运行,易卡阻,过松则易掉,组装后以灵活为宜。
7.1.5 因为炉条受热后膨胀,边部炉条与墙板之间留足够的膨胀间隙,方可避免产生摩擦现象,保证正常运行。
7.1.7 本条对往复炉排冷态试运转时间、试运转速度做出规定,冷态试运转应在设计给定的每一种速度下分别进行一定时间,才能确保正式投运正常。
7.1.8 本条是对煤闸门及炉排轴承冷却装置通水检查的具体规定。
7.1.11 施工中应保证侧密封块与炉排的间隙符合规定,才能防止炉排卡住或漏煤和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