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釆—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釆用》“应”反面词釆【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釆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釆—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