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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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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特!殊设:施空间、《设备和附属设施配置!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并应满?足综合防灾、—保护生态、保—障人身健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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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特殊设施基【地应选择在》地质灾害《。为低:风险的地《。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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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面特殊!。设施基地应》选择在具备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卫【生条件良好的地段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对人体构成危害!;
】 ?2 地面特—殊设施和地下—特殊设施的口部建(!构)筑物等》地面附属设》施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的距离!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
《 3 地面特】殊设施基地的—场地高程不应低于城!市防洪和内涝防治确!定,的控制标高并应兼】顾场地雨水》。收集:与排:放调蓄雨水、—减少径流外》排
《
2.0.3】 特殊设施建【设与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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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下【特殊设施《建设应注重地下空】间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文化遗产【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
2 !特殊设施《的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布?置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景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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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特殊设?施及其?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和废气【污染时应采取降噪减!排措施?不应对邻《近建筑产生不良影响!;
】。 4 特殊设!施应合理、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
2.0.4! , 特:殊设施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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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当特殊设施】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或!。遭遇自然《灾害需要继》续使用?时应进行《检测:鉴定并按鉴》定,结论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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