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25-2022 建标库

4  旅馆

4.1  一般规定

4.1.1  旅馆项目应具备短期或临时住宿人员居住、盥洗、如厕、储藏等条件及相应配套服务基本功能空间。

4.1.2  旅馆应提供生活热水。

4.1.3  大型旅馆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经营及管理用计算机系统应按不低于一级负荷供电。

4.1.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旅馆建筑,每间客房应至少有1盏灯接入应急照明供电回路。

4.1.5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的大型旅馆,应按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其他在可能发生地闪地区的旅馆,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